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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遭家人反对 莘县女子四万卖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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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17 09:44:29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莘县一女子两年前与黑龙江男子未婚同居并生下一子,随后回到莘县老家,遭到家人反对。为了应对家中给订的一门亲事,该女子竟将年仅一岁的亲生儿子卖掉。莘县警方接到报警后,经过四个小时侦查,成功将男婴找回。

    8月12日,莘县王庄集派出所接一名男子报警,称其儿子被人抢走。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报案地点向报案人家属询问案情。询问中,孩子的母亲吕某及其家人对案发情况描述相差甚远,且发现孩子的母

亲并不像孩子被人抢走那么着急,神情中似有难以启齿的隐情。民警决定对吕某家人分别进行询问。

    经询问得知,吕某于2007年在河北沧州打工期间认识了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楚某,二人相恋并很快同居,但一直未办理结婚手续。2008年冬天,吕某生下一男婴,随后便回到莘县老家,而吕某家人坚决反对吕某再与楚某交往,并在当地为吕某订了一门亲事。为避嫌和给久病在床的父亲治病筹钱,吕某和其哥哥吕某某商议将孩子卖掉。今年8月1日,吕某某将孩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在莘县城区做生意的张某。

    8月12日,楚某与吕某取得联系并询问孩子的事情,吕某称孩子被人抢走,并坚持与楚某断绝关系。无奈之下楚某来到莘县王庄集吕某的家中,吕某一家人一口咬定孩子被人抢走,楚某还遭到吕某家人的殴打。无奈之下,楚某向莘县警方报案。

    得知真相后,民警迅速将吕某及其哥哥吕某某控制,四个小时后,在吕某某带领下将男婴找回,购买男婴的张某闻风逃跑。目前,男婴已被警方解救,吕某某被刑事拘留,对张某正在全力缉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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