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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14日专电(记者雷敏)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记者14日从商务部获悉,《实施办法》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
政策效果:最高拉动消费5000亿 包括汽车家电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行动,都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冲击,扩大内需之举。商务部昨天召开“全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会议”,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会上表示,“以旧换新”这一政策有利于直接促进耐用品消费。据预测,今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家电报废量近9000万台,如全部更新,将拉动消费需求5000多亿元。 车企反应:自掏腰包增加补贴 在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发后,不少反应迅速的汽车生产企业已经以多种方式跟进。北京现代先是对北京地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车主给予6000元的额外补贴,然后对二手车置换领翔的活动进行升级;而东风日产也在二手车认证业务中紧急增加了“以旧换新”项目。据悉,随着此次“以旧换新”政策推出,不少汽车企业纷纷自掏腰包以额外的补贴来吸引车主购买自己品牌的新车型。 车主反应:补贴标准有点低 “补贴标准有点低!”昨日,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一村民刘先生表示。本来刘先生的车可以卖2万多元,但是认定为黄标车后,如果卖给外省县的车主,只能卖到1.5万元,如果采取报废,那么当前领到的补贴最高也就是6000元。“新的政策对于车主吸引力不大。”刘先生说,“当时买车的时候,谁也不想买黄标车,黄标车是后来就被认定的,车主个人也没有任何办法,现在无论是卖、报废还是以旧换新,对于个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
报废老旧汽车补贴标准
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
记者认为,国家出台的这一新举措既有利于下半年国内商用车市场复苏,又有利于加速淘汰大批高污染的黄标车,是今年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组合拳”的有力延续。到目前为止,国家出台的汽车业调整振兴政策已经覆盖1.6升(含)以下乘用车,轻型载货车和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下乡汽车,以及绝大部分商用车。2009年国内车市在这一系列政策的支撑下,产销突破千万辆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