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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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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26 16:53:16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明均、殷启峰、张志国与网民交流

    青岛新闻网6月26日讯 由市委统战部组织主办的“青岛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社会周”启动,值此活动正热烈、有序进行之际,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青岛新闻网特开通在线咨询服务平台,与网民交流“法律咨询”。   

今天下午,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明均、殷启峰、张志国做客,就“法律咨询”等话题与网民进行了网上交流,在很多法律问题上给出

了合理化的建议和指导。

    热点问题实录:

    留言板: 我朋友刚认识一男孩,才交往了不到一个月,男孩就向她借钱,说自己的店面临资金问题,让朋友坑了,朋友还要告他。向我朋友借一大笔钱。朋友现在执迷不悟,用信用卡借对象钱。我想麻烦问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怎么样才能让我朋友最大限度的保护好自己。假如事后发现真是骗局的话,损失最少?

    十分感谢!!!!

    李明均:人得学会拒绝。如果拒绝不了,就要留下借钱的凭证以及对方的财产线索。

    留言板:我大学快毕业了,一直想当律师,想知道除了考取国家统一的律师证书外还需要做哪些准备?越详细越好。谢谢!

    殷启峰:首先要通过司法考试,打好坚实的基础,有一定的法律素养。

    其次,要培养自己学习的能力,因为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终身不断地学习、研究。

    最后,打造自己良好的心态,因为作为一名律师要勇于面对挑战和困难,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经验,确定律师专业的方向。

    网友“tvvv”: 我来公司5个月了。当初定的一个月试用期早过了。现在我想辞职走人了。但是他说项目没人接手,要拖我半个月的时间,请问下,这样合法吗?公司没人是公司的问题,公司不做长远的打算,到我要走了来拖延我的时间。而且未与我签任何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我的时间很紧,不能拖这么久,请问大家公司这样拖延半个月的交接期算合法吗?我可以反抗吗?

    李明均: (1)关于公司拖延半个月交接期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劳动者基于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义务和工作交接义务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工作交接的要求,仅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了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您现在工作的公司以项目无人接手为由,要拖您半个月时间,没有法律依据。但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关于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虽然公司违法在先,但您提出辞职后进行三到五天的必要的工作交接是合理的。

    (2)关于反抗

    从问题中不能清楚地了解关于您要采取反抗的方式,但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我们认为可以采取的“反抗”方式有:

    ①进行财务清算、物品返还、工作资料转移等必要的工作交接,然后离开公司;

    ②就公司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二倍工资等合法途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祝您早日解决题述问题,找到满意的工作。

    留言板 我与老婆协议离婚,两人共同财产见下列各项。财产分配如下:

    老婆: 获得总资产47万元外加价值1万元的平安保险分红型保单(保单未算在总资产里面,是另外单给她的)

    老婆总资产清单

    1. 现金:33.8万

    2. 股票:3.5万

    3. 借给她弟弟3.5万

    4. 银行存款:

    a.)定期存款:人民币5万

    b.)定期存款:美金1200 折合人民币8200元

    c.)活期1:为4000元

    5. 欠她父母的1万元,由她代领

    我:获得总资产46万元

    我的总资产清单

    1. 现金:42.6万

    2. 借给我父母的2万

    3. 银行存款:为4000元

    4. 汽车:折价1万元

    5. 欠我父母的13万元,由我代领

    6. 欠我单位公司的5万元,又我代领,日后用于归还给单位(当初从单位借5万用于买房)

    财产清单

    1.房产:房屋一套 作价95.5万买出

    2.股票:股票市值为3.5万

    3.向外借出:

    a.)借给我父母2万

    b.)借给她弟弟3.5万

    4.银行存款:

    a.)定期存款:人民币5万

    b.)定期存款:美金1200 折合人民币8200元

    c.)活期1:她的帐户为4000元

    d.)活期2:我的帐户为4000元

    5.汽车:折价1万元

    6.尚欠外债:

    a.)欠她父母1万元

    b.)欠我父母13万元

    c.)欠我单位5万元(5万用于购买房子)

    总资产:95.5+3.5+2+3.5+5+0.8+0.4+0.4+1-1-13-5=93.1万

    注:我老婆有婚外遇,还染过性病

    殷启峰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确定共同财产的数额,但是,你们二人的清单有些项目是不一致的,如现金,你妻子的清单上列的是33.8万,而你的清单上是42.6万元。现给你提供一个计算方法:

    将共同财产(包括债权)列在一起,算出总数,将共同债务列在一起,算出总数。用共同财产减去共同债务是你们可以分割的财产,然后,一份为二。

    留言板 现在入室行窃的很多,比如晚上趁你睡觉入室行窃,正好你醒了,该怎么处理?

    装不知道,损失财产。

    叫他放下东西,万一是亡命之徒呢,和他打架不一定打的过啊,家里有老婆小孩怕万一遇个带刀的伤到人怎么办。

    完了报案吧,现在的盗窃案警察都不愿意立案,因为他们根本破不了,害怕降低了他们的破案率,影响奖金。

    那我枕头下备把刀,悄悄跑他后面砍死他?似乎这样才能保护我的财产,但是砍死他我算违法吗?算故意杀人吗?还是正当防伪?

    或者你说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李明均 如果按你的说法,砍死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但因存在防卫过当情节,依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留言板 最近我个人想办一个公司,但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以及相关费用是多少?

    殷启峰 先到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 备齐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本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本人签字);

    (4)股东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前置审批文件(如需要)。

    网友“实落人”: 离婚已经5年了,当时他把房卖了(经适房,未过5年)也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但当时不懂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卖房才有效.另外,当时离婚时只知道是感情不和,去年才知道是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就有了第三者.请问在这么久的情况下,我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追讨房屋了?

    李明均 你所提供的资料未说明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卖的房子。如果对方在离婚时变卖夫妻财产,企图将属于你的份额据为己有,你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留言板 我于2008年9月中旬与某房屋开发商签订《定购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1万元,约定剩余房款在30日之内补齐。后由于种种原因,想解除与开发商的合同,并告知了开发商。可我在2009年6月收到该开发商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给我发的律师函,让我补交全款,否则开发商视我自动放弃购买,不退还定金,并向我索要剩余房款5%的违约金。我想咨询一下:首先,开发商对我提出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因为到现在已经有9个月了,突然给我发了封律师函)其次,我有没有权利与开发商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支付违约金算不算霸王条款?我应该不应该给予赔偿?(我在10月、11月左右就已经告知开发商要解除合同了,当时他们态度很强硬)

    诚谢!

    殷启峰 1、开发商此时对你起诉并未走出诉讼时效;

    2、你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要看在《定购协议书》及《房屋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在何种条件下你有权解除合同,以及目前这种条件是否已经具备;

    3、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正常的;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依法调整;

    4、你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要看你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sanren 下班路上遭遇车祸,之前在单位干了三年,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交纳任何保险,请问单位可以不负责任吗?在2008年到来之际,单位又要和职工签订合同,请问:签了合同,之前发生的事故单位就可以不管了吗?

    李明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责任的承担与单位现在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相矛盾。

    但从您陈述的情况,我们不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请您注意核定是否已超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超过时限或时效,相关部门一般不予受理。

    留言板 我家邻居最近装修,早上8点半开始干活,中午休息,下午1点半开始,下午1点左右都是午休的时间,邻居家的装修工已经打扰了我们的休息,去跟装修师傅商讨时,对方号称是国家规定的时间。我是一名孕妇,请问国家有没有规定白天的装修时间?我要用什么方式跟对方交涉?

    殷启峰 根据《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每天12时到14时、19时到次日7时,不得进行影响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也就是说,在这两个时间段,装修可以从事粉刷等噪音低的操作,但敲打、切割等噪音高的操作将被禁止。交涉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通过物业、居委会进行协调,也可以向负责监督管理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yirencha 本人正经营一家茶馆,在开此店之前,问资金调剂行周转了一部分资金,由于经营不善,加上遇上金融危机,实际情况是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现在已将所有员工辞退(工资已经结算完毕),故想申请破产。请问首先能不能申请破产,第二如何申请破产,第三茶馆的破产是否适用企业破产法。

    李明均 要看茶馆是公司性质还是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公司性质则可以适用破产法向法院申请破产;如是个体工商户则不适用。

    留言板 我爸爸和母亲离婚后房子归给了爸爸,3年后和我的继母结婚

    爸爸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我,请问这样子需要得到继母的同意么?这房子算他们的共同财产么?

    殷启峰 无需征得继母的同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所有。你父亲在再婚以前已经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因此该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其有权处分,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强词夺理 服务社会周是个什么概念?解释一下

    李明均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社会周”活动是在全市首次开展的大规模集中服务社会活动。这是市委统战部引导15个方面统一战线成员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大局开展的系列活动之一,是开展统一战线促进就业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家新农村建设等举措的延伸、继续、发展和深化。是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搭建的一个新平台,是凝聚新的社会力量为青岛做贡献的一种新方式,是一次惠及百姓、服务大众的有益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发展同行”。

    wulw 律师你好!!我和我的朋友之间有些矛盾,他在网上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歪曲事实,语言恶毒极至,更气人的是他把我的QQ号码公开在贴吧上了,我很气愤,请问这是否构成对我的人身伤害??

    殷启峰 构成对人格权、名誉权的侵害,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取证较难,即便得到法院支持,赔偿数额也比较低。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罚款,或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抖擞 我在饭店吃饭结果酒精中毒 ,饭店有责任啊 该饭店只有安全卫生许可证

    李明均 酒精中毒可能有多种原因,建议结合医院诊疗的情况判断,如果排除顾客方面的原因(如酒的来源、体质差异、饮酒是否适度、有无强制劝酒等等),是因为饭店提供的酒有质量问题,饭店有赔偿责任。

    爱莫能助 我这几天一直收到以前一个同事的骚扰短信,诬陷我以前某年某月跟他上过床,还有威胁我说是要把当时的什么视频,照片,录音传到网上。以上他所说的事情我保证是无中生有,我被他骚扰的很烦。不知道该怎么办,能不能告他?告了他,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殷启峰 如果他是为了钱财的目的进行敲诈,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只要证据确凿充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罚款,或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12342 乙和甲再一次酒后发生矛盾,甲回家取刀将乙杀死,乙家人报案,甲自首后甲被派出所定性为故意杀人,而甲和乙是好朋友,这时乙的家人要求甲的家人赔偿30万,而甲家全部资产才到10万元,这样甲的家人准备听取法院审判,这样的话甲家大概能被判赔偿多少钱。

    注:乙家有6个兄弟,1个***亲,1妻一双儿女

    李明均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根据责任自负原则,负有赔偿义务的是甲本人而不是甲的家人。其次,法院判决甲应赔偿多少钱,并不一定意味着乙的家人就一定会拿到那么多,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得不到执行的事例不胜枚举。再次,法院会判决甲赔偿乙的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数额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本案有关事实进行计算。单就死亡赔偿金而言,如按2008年度青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为32万余元。最后,甲是否赔偿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赔偿、能否得到乙的家人的接受,都会直接影响法院对其量刑的轻重。

    留言板 我唯一想说的是任何事情都要凭良心,在你黑暗的心理你都把每个客人想的一无是处,跟你一样黑暗。裤子有质量问题不把解决的态度拿出来,却一味的淘避。

    这是对方评价,这个买家跟我产生交易纠纷,最后淘宝判定我胜诉,全额返还给我,但给了他评价的权利,他就在评价里说我心理黑暗,并误导消费者说裤子质量有问题

    殷启峰 对于商誉诋毁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前者是针对经营者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后者要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所以就你所表述的情形,尚不能适用上述法律。你可以认为对方评价侵害了你的人格权,但对方所谓“心理黑暗”的评价本身就是主观臆断,所以即便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也缺乏操作性。

    毕业了 现在就业这么难,您认为律师这个行业如何?好考吗?

    李明均 没有好行业与坏行业之分,只要适合你自己就是好行业。不太好考,每年的通过率不高。

    留言板 我有一朋友是五保户,60年代初,她弟在某单位分了一套公产住房,当时全家五口人都在此居住。在80年代其弟将此房买断,在此之后,只有五保户一人居住,现因动迁,五保户无房居住。请问:五保户是否可得到该房产的一部分或相应的补偿?

    殷启峰 如果五保户在其弟买下公房产权之前即为该公房法律意义上的“同住人”,则五保户在拆迁后安置的房屋中也享有居住权;如系货币安置,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另外,因其系五保户,如确因拆迁造成无房可住,则民政部门应当为其解决居住问题。

    同一首歌 我们有一个6岁的儿子,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生活了,至今没有结婚证,以后儿子跟这我可以上学吗?

    李明均 孩子是否跟着你上学与你们两人分开与否没有关系。你去咨询一下相关的学校,孩子上学需要什么条件,如户口、暂住证等。

    留言板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去物业办入住手续时物业说以前的房主没交物业费,让我把原房主欠的物业费交了才给我办入住手续,请问物业的要求合法吗?

    殷启峰 物业公司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原房主所欠物业费,是原房主对物业公司的债务,该债务并不因房屋转让而转移给你,物业公司应当向原房主主张债权。

    yyc 朋友在乡下自己家里开一黑网吧,日前接纳一未成年人(晚十时至十一时半)上网。同行有三小孩共四人同骑一七零型摩托在归途中把其中一小孩脚后跟绞为重伤(人多脚无放处颠入后轱辘)。架车者家较穷无力负担,现伤者家属要求我朋友给付高额赔尝,请问我朋友有无法律责任,有多大。

    李明均 开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就是说会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上网的未成年人在归途中受伤,与黑网吧的非法经营之间无法构成因果关联关系,你的朋友对此不负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但能否对伤者给予人道主义的补偿,可能会作为酌量考虑的情节,影响行政或刑事处罚的裁量。

    留言板 我已离异4年多,女儿跟着我,现在11岁的她越来越难管,我想变更抚养权,让她爸爸去管,我想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前夫现又生了一个半岁的女儿

    殷启峰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留言板 我于去年申请了民生银行信用额度为2,5000元的卡,后刷爆了,并从去年底十月至十二月先后还了共三万一千元,后还差四千元没还,直至今日利息涨到八千元了!现银行要我马上归还全额,并发来了报警通知函!但我有实际困难,和银行又协商不通。我想问的是后来的四千元升至的八千元算不算本金?没有全额还款会负刑事责任吗?算不算是信用卡诈骗?银行会怎样处理我?谢谢!

    李明均 经咨询民生银行的工作人员,你还没还的4千元,以及后来涨到的8千元,都是按照你刷爆卡时的划款金额作为本金来计算的,其中至少包括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继续上涨。如果欠款金额累计到一定额度,银行会视具体情况,以信用卡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你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六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烟火 我想咨询一下申请工伤与交通事故责任书有关系吗?

    殷启峰 各地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都有具体要求,不知道您在哪个城市工作,现以山东省有关规定为例解答如下:

    《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因此,如果您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来申请工伤,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书予以证明。

    伊呀呀 本人于2009年02月25日到服务厅办理从大众品牌转换到动感地带品牌的服务.约定于2009年03月01日实行转换.但由于中国移动本身的技术问题,导致我的手机于03月01日到03月03日都无法使用,多次致电10086服务热线均未能解决.想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应该怎么办?

    殷启峰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飙车一族 交通肇事之后,肇事司机的验血应该在多长时间之内?如果超出24小时拿到有关部门是否违法?

    李明均 对肇事司机应在多长时间内验血没有具体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只是表述为应“及时抽血”。某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应从该行为是否有充足证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有超越或滥用职权的情形综合判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

    (二)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清明时节雨纷纷 前天晚上在永新买了结瓶2锅头有一瓶里面有小虫

    殷启峰 您可以起诉销售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讲,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先行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的权利。但是,如果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供货者之间订立的产品购销、加工承揽合同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求走121 网吧捉到未成人上网,要罚多少钱

    主机同营业执照都拿走了

    李明均 根据《山东省文化厅关于贯彻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文化稽查部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一次接纳1名未成年人被查处的罚款2000元,接纳2名未成年人被查处的罚款3000元;

    2、一次接纳3名(含3名)以上8名以下未成年人或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被查处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并处罚款10000元;

    3、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被查处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15000元。

    毛遂自荐 我最近要打场官司,关于离婚的纠纷问题 文康所能推荐个好律师吗

    殷启峰 你可以浏览登录文康的网站,有详细的律师以及业务团队的介绍,你可以选择适合自己案件情况的律师。

    留言板 我到一个公司上班有5个月了,2009年一月四号进的公司,没有多久就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咨询了我的公司问有没有产假,我公司的领导说要做满一年才有,请问一下按法律规定,是否符合规定~!

    李明均 不知道您在哪个城市工作,暂设定为您在山东省工作,解答如下:

    关于产假的规定主要有:《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和各地制定的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措施,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和《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就女职工可享受产假的天数和期间待遇都有明确的规定,但都没有附加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因此,从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你所在公司要求工作满一年才能休产假,没有法律依据。

    但《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规定了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即:(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条件,就不能基于该规定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留言板 我和老公要离婚,我门结婚四年有个一岁多的儿子,存款有五万元归我,想离婚以后让他每个月给500元的生活费直到孩子18岁,请问要写个协议的话,怎么才能合法呢?谢谢!

    殷启峰 双方制定一个协议,将双方上述意愿表达清楚即可,不应该存在违法的问题。(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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