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市教育局下发《青岛市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停课预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校出现1例以上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将全校停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在停课前,向家长说明停课原因,建立家庭与学校联络体系,随时保证信息畅通。各学校要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进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教师停课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每人包干负 责若干名学生,每天至少通信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健康、自学情况,并随时向家长通报情况。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利用网络建立“空中课堂”,没有条件的学校和学生,教师要每天通过电话等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对于停课后无人照看的小学生,家长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继续到校。学校应安排学生到教室、阅览室、微机室、会议室等场所自学,每个房间只限10人。(臧旭平 张如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