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6月9日讯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青岛郊市区接连发生5起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造成6人死亡。9日,针对学生溺水频发的现象,青岛市教育局发出学校安全警示,要求加强对危险水域与学生的监管。 6月1日下午放假,某小学六年级一名13岁的男生谢某与同学一起到水库捉鱼,不慎滑入水中,溺水死亡。这是今年以来,青岛市发生的第五起学生溺水事故。之前,在4月和5月,该市郊市区已经连续发生了四起学生溺水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其中中学生4人,小学生2人。从事发时间来看,都发生在非教学时间,而且是在脱离监护情况下造成的。 青岛市教育部门强调,近年来青岛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屡屡发生。2008年共发生学生溺水事故34起,死亡42人,今年以来又连续发生五起溺水事故,事故的发生给遇难学生的家庭带来了难以抚平的痛苦和巨大的损失。 针对学生溺水频发的现象,青岛市教育局发出学校安全警示,要求学校加强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同时加强危险水域与学生监管,落实学生监护人监管责任。教育学生在校内外不私自下海、河、堰、塘、坝玩耍、游泳,远离有危险的水域,进一步加强溺水自救和互救知识教育。学生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到水岸边嬉戏玩耍或洗衣服,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不搭乘有安全隐患、证照不齐和超速超载的船只。学校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海湾、水塘、喷泉、水库、溪流以及桥梁、工地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立即整改。同时加强对平时喜爱擅自游泳的学生和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的监管。(于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