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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口角用上防暴辣椒水 专家认为应限制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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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29 07:52:07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街头口角用上防暴辣椒水 记者调查发现防暴装备“不设防”轻易买到被滥用 专家认为应该限制流通和使用

    辣椒水喷雾器,这种本来该用来正当防卫的器具,如果被歹徒拿来恃强凌弱、为非作歹,就会立刻变成“暴力装备”。就在几天前,市民李先生就因为几句口角,被一名出租车司机喷了满身满脸的辣椒水。无独有偶,最近发生的一起珠宝劫案也跟辣椒水喷雾器扯上了关系。

    作为防身装备,辣椒水喷雾器已经成为个别市民随身物品,但它所带来的潜在安全隐患却远不止于此。记者调查发现,从台东夜市,到网络店铺,防暴装备几乎随处可见,而对于购买、使用又缺乏有效管制。

    不少的哥都有“辣椒水”

    5月24日上午,市民李先生骑车经过莱阳路与鱼山路路口时,与后面的一辆出租车发生了点小纠纷。“(出租车司机)在后面就骂我,嫌我慢了。”李先生说,挨骂后他下车与对方理论,两人争吵了几句之后,出租车就开走了。可出租车开出去没多远又拐了回来,司机下车就冲李先生过来了。“他拿出个东西喷我,弄得我眼都看不见了。”后来李先生才发现,自己身上面部全是红色的辣椒水,随后到八大关派出所报了警。

    辣椒水喷雾器是用来防身的,没想到会出现在一个小小的街头纠纷上。这名司机的辣椒水是从哪来的?已经开了7年出租车的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出租车司机都随身带着这样的“防身装备”。“特别是晚班司机,不少人都带着防身。”于先生说,为了在碰到歹徒时自卫,出租车司机都会配备一些防身物品,最常见的是大扳手,还有就是警用的防暴设备。“这些东西不难买,很多地方都公开卖。”于先生称,在李村大集和台东夜市上就有销售此类防身装备的,而且卖家都不会询问购买者的使用目的。

    防身装备也应“设防”

    辣椒水喷雾器是不是违禁物品?相关部门对它有无管制?记者昨日拨打110报警中心电话询问此事,接线警官介绍,如果这种防身装备属于警用装备,那制造、贩卖、持有、使用都是违法的,但像辣椒水喷雾器之类的防“狼”喷剂还不在这个范畴。“现在很多女士都随身携带这类喷雾器,只要不用来做违法的事情,我们就不能管制。”警官说。对于记者反映有人销售防身喷雾器及强光电筒的问题,警官表示,如果市民看到有销售违禁物品的,可拨打110报警。对于网络上销售警用物品的问题,她建议记者联系网警查处。

    海之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说,催泪剂、喷雾器等器具都能够给人身造成严重伤害,所以与管制刀具一样,都是受限流通和使用的物品,如果有人使用此类产品造成严重后果,商家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购物网本身也是盈利机构,必须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也应为“防身装备”泛滥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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