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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周良洛为首的海淀3个区长都栽倒在谁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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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25 15:40:45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海淀是北京市一个很重要的区,可谓天子脚下,首善之地。令人震惊的是,海淀竟然连续有3个区长、副区长被处以重刑。

    5月8日,原副区长许树迎被判无期徒刑。他索贿住宅1套,收受他人给予的住宅4套,共计价值629万余元。此前栽倒的是副区长星志国,他收受贿赂200万元港币、20多万元人民币,并隐瞒其在境外存款200余万元,被判12年徒刑。由星志国牵扯出了原区长周良洛,他因受贿1670万元被判

死缓。周妻鲁小丹作为共犯,被判无期徒刑。

    海淀3个区长栽得不轻,要说他们到底栽倒在谁手里?不妨先看看他们倒下的过程。同其他贪官一样,他们也是栽在钱上,当然根子还是在权上。倘若他们手中无权,奸商是不会在其身上花钱的;倘若他们把好“权力关”,奸商也无可奈何。奸商用钱买他们手中的权,他们的权帮奸商捞到更多的钱,这就是所谓权钱交易。

    这样说来, 3个区长是栽倒在自己的权力上了。那么,他们手中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又在哪些方面掌握的权力最大呢?看看他们分管什么就知道了。周良洛作为一区之长,自然掌握了全区的行政大权,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权力的使用上他有很大的“自由度”。许树迎作为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区长,还担任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上地信息产业基地筹建办公室主任。星志国在担任副区长之前担任区财政局局长,担任副区长后分管的工作中有国有资产。他们分管的工作都是“肥缺”,是奸商垂涎三尺的领域。对他们自己来说,也是身处“事故多发区”,甚至犹如坐在“火山口”上,稍有动心,就为奸商所俘获。

    人们从报道中看到,在这3人背后,如影随行,时隐时现,总是幽灵般晃动着奸商的身影,其中有个泰跃房地产公司的老板相当活跃。奸商们“大方”得很,惟恐区长不给“面子”。区长的“面子”给得很足,许树迎曾收受泰跃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住房一套,刘某那套房子岂能是白给的?星志国受贿200万元港币、20多万元人民币,那钱岂能是白拿的。周良洛官最大,自然“面子”也最大。从1998到2006的8年,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1672万余元,其中有1500多万元涉及土地审批和房地产项目,占贿款的90%。其妻鲁小丹参与受贿889万余元。

    如此说来,是不是管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的官特别容易栽倒呢?话也不能这样说。要看到,分管这方面工作的官员虽然栽倒不少,但切忌打击一大片。要看到,大部分管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的官员是好的,他们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而有的官员虽然不在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的“河边站”,却也掉进“河”里了。

    从这个角度看官员,或清或浊,是正是邪,从根本上说并不在于他们分管哪些方面的工作,而在于如何对待手中的权力。不管经济管干部的、管纪检的官员出事也不少,“一把手”权力最大,出事也出得最大。比如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纪委书记曾绵春,他们贪的钱都比分管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的市长、副市长还要多,判得也更重。还有最近落马的大贪官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都不是管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的,但他们更厉害。

    要说海淀3个区长到底栽倒在谁手里?说来说去,他们不是栽倒在奸商手里,也不是栽倒在分管的哪方面工作上,说到底,还是栽倒在自己手里,栽倒在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上。外因是人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人变化的根本,这是规律,更有教训。(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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