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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信用卡广告禁用“提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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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19 09:51:41 和讯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5月18日发布公告称,将对信用卡广告内容进行规范,对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和信用卡持卡人的行为给予提示。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要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信用卡相关广告内容,不得为无营业执照或没有发卡机构授权的中介机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信用卡广告。

    信用卡相关广告中,不得含有“信用卡提现”、“信用卡贷款”、“POS消费提现”、“刷卡取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还信用卡透支款”等违法违规提供信用卡办理和提现服务的内容。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信用卡相关广告的监管,对发现的违法广告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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