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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农民买下乡家电优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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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11 10:25:20 青岛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崂山农民买下乡家电优惠23%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13%补贴,还将再享受10%的区级补贴

    本报讯 5月8日上午,崂山区政府与海尔集团在王哥庄街道举行家电下乡“13+10”惠农行动启动仪式。从即日起,崂山区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13%补贴,还将再享受10%的区级补贴;同时,崂山区农转非人员也能享受到10%的区级补贴。

    家电下乡补贴在崂山区推行一年多来,共补贴下乡家电2764台,发放补贴资金43余万元,对拉动消费、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崂山区此次推出的家电下乡区级补贴又实现了三项突破。第一,扩大了补贴人员范围。区级补贴的对象既包括农业户口人员,又增加了已办理农转非的原常驻农业户口人员,即通常所说的原失地农民。第二,提高了补贴标准。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13%补贴的基础上再享受10%的区级补贴,这样,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就可以享受到总共23%的补贴,优惠额将近四分之一。第三,简化了补贴流程。10%的区级补贴资金由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先行垫付,购买人现场就可以享受到补贴。

    据了解,崂山区家电下乡区级补贴类产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在国家规定的家电下乡产品范围之内;第二,产地为青岛市(电脑产地可在外省市);第三,在经过认定的崂山区的销售网点内销售。目前,符合该区家电下乡区级补贴类产品条件的包括海尔集团生产的冰箱(冰柜)、洗衣机、彩电、手机、热水器、电脑六类产品。区级补贴从2009年5月8日开始执行,之前购买的产品不再补发区级补贴,区级补贴截止日期暂定为2011年11月底,并将随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期限的调整而调整。区级补贴数量每户每类不超过2台(件)。

    目前,崂山区符合条件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共有两处,分别是位于北村利群超市内的青岛宇恒电器有限公司和位于王哥庄街道集贸市场北侧海尔销售服务中心的青岛宏升元电器有限公司。(王丽艳 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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