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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一派出所所长为外省学生办迁移证敛财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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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07 15:17:48 新华网综合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据天山网-新疆都市报报道,5月4日,记者从新疆阿勒泰地区检察院公诉处了解到,该地区巴里巴盖派出所原所长杨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伙同妻子、亲戚、朋友扩大受贿的网络,短短4年时间里,为几十名河南籍学生办理了迁移证,非法收受贿赂150余万元……4月29日,阿勒泰地区检察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 案金额巨大,多人涉嫌受贿的串案。

    记者从阿勒泰地区检察院公诉处了解到,李某是来自河南的农民,2

003年认识了曹某(另案处理),并先后两次找曹某为自己朋友的孩子办理了把户口从河南老家迁至阿勒泰市,事情办的很顺利,李某从中看到了“商机”。

    当他知道曹某每次办事找的人是阿勒泰市公安局巴里巴盖派出所原所长杨某时喜出望外,原来两家是亲戚。于是,李某以后为人办证迁户口就直接找杨某了。

    在检察院侦查时,李某交代说,当时,杨某办事还是很给人面子的,都是亲戚朋友,关系好的办一个迁移证,只收1万元;如果关系不好的,就收1.7万元。一个迁移证的价格就凭借关系的远近,在1万至1.7万元间浮动。而李某的好处,就是从家长那里多收些,从中牟取利润。

    为避嫌老婆上阵

    记者从阿勒泰地区检察院的公诉书上获悉,杨某是派出所所长,知道公职人员该避讳什么。于是,他的妻子付某便充当了“助手”。每次,杨某和李某谈好了价钱,就会将付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告诉李某,由李某将现金打入付某的个人账户内,2004年8月至2008年4月,李某共打入付某个人账户50万元。 同时,杨某的好朋友陈某,于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先后与杨某约定,给不符合阿勒泰市公安局有关落户条件的人办理户口,分多次共给杨某人民币13.2万元。

    为高考配套服务

    2007年、2008年,早先办理了假户口的孩子们,陆续到了高考的年龄了,为了顺利进入新疆高考,李某、陈某两人凭借关系与阿勒泰市科教高中副校长吴某联系上了。同样,两人又开始向吴某行贿。

    2008年4月,一封匿名检举信寄到了阿勒泰地区检察院,杨某、吴某受贿案浮现出来。2008年6月28日,杨某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在检察院的公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杨某四年时间里为他人违规办理假户籍,非法收受人民币150.74万元;被告人吴某(阿勒泰市科教高中副校长)非法为他人 办理假学籍参加高考,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人民币40.6万元,两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同时,被告人李某、陈某两人的行为构成了行贿罪。

    5月5日,阿勒泰地区检察院公诉处朱检察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起利用公权牟利的多人受贿串案,其受贿的数额之大,在阿勒泰地区尚属首例。数十人的假户口“高考移民”也严重侵犯了新疆学子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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