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把丈母娘砸成脑震荡
早报讯 已经登记结婚,本来应该举行婚礼,但后来因发生矛盾婚礼被取消。丈母娘到女婿的工作单位找领导谈话,在女婿的办公室里,丈母娘和女婿发生冲突,后经鉴定丈母娘脑震荡,构成轻微伤,丈母娘一怒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
徐某的女儿和刘某原是夫妻,2006年5月26日登记结婚,原本定在当年8月19日举行婚礼。8月双方因发生矛盾婚礼被取消。10月11日下午,徐某和朋友来到刘某的单位,想和领导谈一下婚礼问题。在刘某办公室里,徐某用手指刘某,刘某把丈母娘的手拨开,丈母娘徐某拿起桌上的茶杯把水泼向刘某,随后两人发生推搡和击打。徐某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原审法院认为,丈母娘受伤,双方均有过错,女婿应按7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3700余元。宣判后,两人提出上诉。市中院认为,事发时,丈母娘向女婿泼水,是直接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的原因。而女婿也不能证明丈母娘受伤和他无关,所以维持原判。(许芳 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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