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国土局透露,北京市正在考虑进行“宅基地换房”试点工作,但具体地点尚未最终确定,还需要上报北京市政府讨论批准。
北京市国土局已拟定了《北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拟定的《指导意见》,农民所分得的房屋仍是集体产权(即通常所说的小产权),而腾退出来的宅基地仍然是集体土地性质,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等用途,主要用来发展村镇企业集体经济。
《指导意见》规 定将参照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确定,具体使用年限由土地流转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以出让、出租等方式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经本集体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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