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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分期缴
 

青岛新闻网 2009-02-16 1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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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缓解重点工程的资金压力。招拍挂出让的土地,建设单位在与市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定金后,可在60日内再缴纳不低于3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可分期缴纳。

 列入保障性住房计划的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规划红线外所需各项市政配套设施投资列入市财力计划。实施拆迁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如资金确实困难,可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从储备资金中提前拨付部分资金用于区
政府的征地拆迁补偿。

 三部门规定,在取得初步规划设计条件,并完成土地预审、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备案及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测算核准、土地评估、用地配置审查、供地方案批复等工作后,即可组织实施项目招拍挂或土地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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