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指认犯罪现场
酒楼的保安人员将7岁女孩进行强奸,后又将5岁的小女孩带至床上进行强奸。昨日,记者从集美后溪派出所获悉,该保安人员已被警方抓获。
2月10日14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中在回暂住处的途中,碰到7岁的小女孩小陈和5岁的小女孩小张。他将两名小女孩骗至其暂住处,先将小张关进卫生间,然后强奸了小陈,之后又将5岁的小张带至床上进行 强奸。小陈回家后将其遭遇告诉了父亲陈某,陈某立马报案。小张的家人本不愿意报案,经过警方做了思想工作,家人终于带小张到派出所配合民警工作。
据了解,张某中,男,1964年4月8日生,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初中文化,现为后溪镇孙坂酒楼的保安人员。张某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中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高丽凤 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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