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15日讯 国家发改委、中国民航14日宣布,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自2009年1月1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由于正值春运,旅客通常都是提前预定春节期间的往返机票,采访中不少旅客笑称“花了冤枉钱”。
市民唐先生春节期间要从青岛到哈尔滨,一周前购买了往返机票。两张全价票含机场建设费共计2000元,另外加收了往返共80元的燃油费。如果是1月15日出 票,那唐先生就可以节省80元。
由于春运机票紧张,尤其是青岛前往东北等地更是一票难求,许多热点航线1月20至24日的机票早在10天前就已售罄,因此可以预计本次取消航空燃油附加费,将让众多旅客实际损失20元到80元不等。但由于过年回家有票最重要,采访中市民大多表示无所谓。一位市民还说:“去年12月底,我也是提前几天打电话出了票,结果燃油费在25号从150元降到了40元,那时候还真有点心疼。”
记者随后致电国内机票代售巨头——携程旅行网,据客服人员介绍,如果旅客选择退票,那可以返还燃油附加费,但要根据各航空公司要求收取票面价值一定比例的退票费。如果全价票选择签转,将不会退还燃油附加费。(青岛新闻网记者 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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