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应永生昨天在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了去年全市软环境整治4类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干部。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查办各种损害软环境的问题和案件102件,先后对275人进行了问责和追究。
其中:批评教育14人、诫勉谈话50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6人、通报批评74人、调整岗位7人、停职检查14人、责令辞职3人、免职10人、 辞退1人,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3人,其他处理3人。
案例一
工作失职失误 造成严重后果
典型1.某水库出现局部蓝藻污染问题
去年9月,某水库局部出现蓝藻污染,尽管水质仍保持优质不变,但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极其严重,引发这起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工作失职失误。当地政府作为水库的管理主体,没有切实做好水库汇流区的植被保护、点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且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不及时、措施不力;自来水公司作为水库管理主体,未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加强管理,导致发生污染事故;水利部门作为水库的监管主体,监督检查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处理好污染问题,教训非常深刻。
问责:责成当地县委、县政府和自来水公司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相关乡(镇)分管领导辞职,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县水资源管理局分管领导停职检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县环保局局长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责令自来水公司有关管理处处长辞职,给予营运分公司副经理停职检查,公司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给予水利部门监管处负责人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局长作出书面检查,局长诫勉谈话。
典型2.宜良阳宗海水体污染事件
尽管主要责任在玉溪市方面,但宜良县环保局在对昆明柏联SPA温泉酒店环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中也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问题。未对该酒店所有排污管道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和实地勘验就批准通过,结果该酒店在26号泡池中私自铺设的排污暗管通过鱼塘与阳宗海水体相连,且在后来的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该酒店私设的排污管道。
问责:对宜良县环保局副局长、管理科科长、管理科副科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作出了免职问责处理,宜良县环保局和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典型3.晋宁县夕阳乡白马龙铁矿坍塌事故
2004年,福建人郑某等委托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晋宁县夕阳乡白马龙铁矿签订矿山承包协议,承包期限4年,到2008年7月30日止,承包金额8000万元。此后,县乡有关方面以承包代替管理,长期默许承包方违规组织人员在安全范围外矿点开采。结果在2007年12月22日发生的坍塌事故中,死亡5人、重伤1人。
问责: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对夕阳乡企业办主任、副乡长和乡长分别给予撤销党委委员职务、撤销乡科级副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安监局副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二
贯彻执行不力 甚至我行我素
典型1.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不力
去年7月29日市委常委会明确提出,要加强我市的土地收储工作,在招商引资中实现土地等项目,切实解决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但一段时间后在我市没有按计划开工的15个项目中,涉及土地问题的就占了10个。经核查,造成上述10个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主要原因就是市国土资源局贯彻执行市委决定不力,没有完成好土地收储任务,而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未开会研究提出措施办法,也未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问责:市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对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5位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典型2.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把关不严
去年11月10日在春城路国贸中心人行天桥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吊车侧翻严重阻断交通事件,就是根本没有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中严禁违法转包、分包等规定造成的。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将工程包给昆明兴亚昆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兴亚昆公司又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郑某,郑某再聘用个体人员黄某进行施工,结果黄某租用的两辆私人吊车在施工时,因操作不当发生侧翻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由于车辆严重受损未及时移出事故现场,造成春城路交通瘫痪10多个小时。
问责:对工程承包审核把关不严,承包后又疏于日常监管的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给予了通报批评,对养护管理处处长给予了停职检查问责处理,官渡区安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兴亚昆公司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将该公司列为不诚信企业。最近,对小庄立交“12·9”坍塌事故也正在进行责任追究调查,将在查明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严厉问责。
典型3.西山区文体局局长违纪违法
去年西山区文体局局长竟然不顾三令五申的纪律规定,明知故犯,利用职权倒卖电子游戏经营执照3本获利60万元,之后又违反区里当年不准买公务用车的规定,不办任何审批手续用违规资金购买了2辆轿车。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拟对该局长和涉案的副局长立案查办,近期将作出处理。
案例三
行政效能低下 损害投资环境
典型1.昆明联江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地被久拖
去年下半年,昆明联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有关部门办事拖沓,企业经不住折腾,两次向市政府提出退还通过公开竞价获得的土地。经了解,早在2006年11月6日,昆明联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就通过竞拍,以总价6.9亿元获得了民航路原昆明市粮油购销公司内的一地块使用权,但由于市粮油购销公司拆迁工作措施不力,使本应于2008年5月6日移交的土地直到2008年9月30日才完成拆迁;市规划局在2006年11月6日就接到了安置搬迁职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报件,直至2008年7月29日在市政府领导的督促下才审批同意,再加上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协调不力和工作出现失误,严重影响了拆迁进度,未能按期交地。久拖不仅使该公司损失惨重、苦不堪言,而且还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问责:责令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对市粮油购销公司负责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典型2.云南鸿翔药业公司迁建项目被折腾
2006年6月10日,鸿翔药业与呈贡新城管委会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写得很明确:由呈贡新城管委会抽调人员与鸿翔药业共同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推进的联络及情况跟踪反馈等各项工作,合同书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呈贡新城管委会确保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农户的搬迁、补偿、安置以及地上附属物清理等工作。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呈贡新城管委会并未成立项目工作小组,也未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农户的搬迁、补偿、安置以及地上附属物清理等工作。2008年2月,鸿翔药业到现场勘察时发现该建设用地上的沟渠管道和芳新养鸡场还未清理搬迁,就于2月21日和6月23日两次向呈贡新城管委会报送了请求协调解决问题的请示,但管委会没有拿出强有力的措施,工作仅停留在与呈贡县的公文来往中。更为严重的是,呈贡县土地储备中心人员在办理鸿翔药业迁建项目土地手续中,未到实地测量,就在地籍调查表上签署四邻界限,导致鸿翔药业与芳新养鸡场两家企业用地权属重叠1999平方米。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此事严厉问责的情况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对呈贡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地籍科科长和一名工作人员分别作出了免职、调整工作岗位、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对呈贡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综合办常务副主任、一名原工作人员以及呈贡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一名工作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
典型3.昆明安钡佳房地产公司“百富琪商业广场”项目被拖延
尽管2008年4月3日市规委第一次会议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相关工作,9月18日市规委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但在办理用地手续中,仍然出现了办事效率低下,不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安钡佳公司2008年4月24日向官渡区国土资源分局报件,7月28日官渡分局才以无土地证不能办理土地划拨补办出让手续为由作退件处理,8月21日安钡佳公司按要求完善了相关手续后第二次报件,官渡分局10月15日才报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中心审批。审批中心审查该项目卷宗后,认为该项目无规划部门确定的整合用地方案,规划条件超出了有效范围,提出缓办,造成该项目不能按期开工建设。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对官渡区国土资源分局经办人、土地保护利用科科长、分局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了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并责成市国土资源局限期办完土地审批手续。
案例四
严重违规违纪 破坏和谐稳定
典型1.禄劝县建设局违规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该县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解决经费困难问题,擅自同意该局规划管理科向前来办证的群众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费”35559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了强烈的不满情绪。更为严重的是,该局规划管理科科长将违规收取的35559元和正当收取的“规划设计费”、“资料费”等费用49092.70元合计84651.70元交由工作人员私自保管,由他签批核销用于科室运转。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对其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禄劝县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作出了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典型2.昆明德亨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人员涉嫌贷款诈骗案
该公司在昆明市广福路投资开发“德瀛华府”商品房项目过程中,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和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即“一房两卖”)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社会稳定。在案件调查中发现,除德亨公司有关人员涉嫌贷款诈骗犯罪外,涉嫌职务犯罪的有我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工作人员11人,检察院正在查办。
问责:近期市纪委已决定给予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市征地管理处原处长、西山区房产管理局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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