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对于保增长大局之下的房地产市场而言,必将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下午四点,刚刚看到了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重大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措施》(以下简称国三条),各界期盼的房地产新政终于出台了: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近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三)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支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从之前发布的“国九条”到上周末的“国三十条”,中央政府选择了金融作为这一轮刺激经济政策作为重心,这些措施堪称注入中国经济保增长大局中的一根根“金条”:“落实宽松货币政策,促进信贷增长”,“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资金合理需求”,“积极扩大住房、汽车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创新融资方式,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这些金融导向,必然要落实到具体的行业政策里去,房地产首当其冲。 防下滑、保增长的新的形势下,投资带动,刺激内需,保持整体经济增长,已然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旋律,必然要求房地产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做出贡献,发挥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巨大拉动作用成为国家房地产政策的作用目标。紧扣这一目标,措施紧紧抓住要害,对目前以至未来房地产市场运行有关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刺激二手房流通、支持实力房企的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等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而有明确的意见,力度较大,影响深远,国三条推出当属众望所归。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开展住房公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住房公积金从消费贷款转向直接投资,巨大的资金规模效应将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性住房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实效将会因此而大幅提升。 二、二套住房贷款有条件放开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如其第一套房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则比照首次购房优惠政策,其余情况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上合理确定。这一措施,可以实质性刺激改善性住房消费,对于购房者的有效购买能力和购买愿望的提升作用将逐步显现。 三、二手房交易税费优惠加大 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征免期由5年变为2年,且2年内转让的收入扣除买入价格后缴纳营业税,将促进二手房交易活跃,补充房地产市场一手房有效购买力,有利于一手住房消费有效加温。 四、开发信贷有条件放开和实力房地产企业获得金融支持 这个措施将起到改善房企资金紧缺作用,对推动商业银行迅速扩大信贷规模,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对消除银行业“惜贷”现象有着积极作用,优质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借此东风跨过门槛,获得信贷支持的可能性增大。对有实力的企业支持兼并从组,将会带动已有建设用地流向优质规模企业,对于盘活现有项目和政府土地出让有所帮助。支持企业经批淮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优质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因而增多,将会改善这些企业的现金流,有助于启动房企扩大再生产的预期,扩大投资规模。 五、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此税种的取消,将会使房产持有成本降低,对于减轻房地产产权人持有物业成本,可以起到吸引机构购买商业、办公、厂房等公建物业的作用,也有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税收优惠以吸引投资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