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章立莎) 近日,崂山区政府出台了《崂山区实施法律援助规定》,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
据了解,该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将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2000元、3000元及全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私营企业主)和全部残疾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至此,该区法律援助对象从2700人扩大到34000余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以上。二是为年收入3000元以下的援助对象发放《崂山区司法保障证》。持该证的人员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三是开通绿色法律援助通道。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及外来务工人员因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另外,该规定还适度扩大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涉及的相关案件给予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