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自去年10月,李沧区开始建设爱心超市以来,截至目前已建成爱心超市24家。昨日,记者从李沧区民政局了解到,目前爱心超市收到捐款近百万元、捐赠物品两万余件,为困难群众发放物品上万件,救助困难家庭近千户。此外,还将向参与捐助的干部职工、参与社区活动的受助对象分别发放爱心奉献记分卡和爱心奖励卡。爱心奉献卡将成为干部职工评优的标准之一,爱心奖励卡的积分积累到一定额度,受助对象可领取实物奖励。
8个月建起24家爱心超市
据李沧区民政局任局长介绍,自去年10月19日,李沧区区委、区政府要求在全区建立“爱心超市”,在办事处和社区层面上广泛建立“爱心超市”,关注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形式多样的帮助,为社区居民搭建起一个凝聚爱心、传递爱心的平台,实现社会限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截至目前,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李沧区已建起24家爱心超市,平均每个社区两家。
捐助物品全部明码标价
“到现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爱心超市已经收到捐款近百万元,捐赠物品两万余件。”任局长告诉记者,这些捐助的款物由审计部门负责审核,物品在爱心超市明码标价,以供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或是遇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选购。同时“爱心超市”还将定期为困难群众发放物品,为困难家庭提供就业、教育、培训等信息服务,提供志愿者服务。
奉献爱心采取激励机制
据介绍,对于捐款捐物的干部职工,可领到爱心奉献积分卡,可作为年底评优的依据。对于捐款捐物数额大的企业和个人将在“爱心超市”设立光荣榜进行表彰。有劳动能力的受助对象如果参与社区公益性活动可领取爱心奖励记分卡。参加公益活动时,每小时计1分,为居民做一件好事记5分,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服务一次记10分。积10分可到爱心超市领取价值20元的物品。同时,受助对象还可参加社区设置的卫生保洁员、治安巡逻员、城管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促使他们参与到爱心奉献的活动中。(张毅民 原野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