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即墨代先生的女儿已经8个月大,由于他的户口是街道代管,女儿暂时不能跟他落户口,而妻子的户口所在地是富裕的即墨鳌山镇某村,村里有规定,本村出嫁闺女的孩子户口不能落进村。连日来,记者调查了解到,随着岛城郊区部分村庄的经济越来越富裕,为防止土地等福利“外流”,限制落户的村规民约虽违背法律却层出不穷。
村规限制女儿随母落户
据代先生介绍,他原籍即墨普东镇,从外地上学回来
后,户口没迁回本村而是交由即墨市一处街道办事处代管,准备买房后再落。去年11月,代先生女儿出生。“我是代管户口,女儿无法跟我落户,如果孩子再不落户,就成黑户了。”代先生找到妻子户口所在地鳌山镇某村,却被告知该村出嫁闺女的孩子不能落户本村。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村村委主任,他说,村里确实有规定,本村闺女出嫁3年后不再享受本村分地待遇,子女也不能落户。且该规定已实施3年,虽然与法律规定的“子女可跟随父母任意一方落户”相违背,但本村地理位置优越、土地面积有限,为避免多分耕地和建房土地只能出台该规定。
结婚3年内妻子不能落户
和代先生一样被落户困扰的还有城阳纪先生。纪先生眼看要结婚,到当地派出所给妻子办理落户时被告知,没有社区出具的落户证明不能落户,而社区的答复是结婚3年内不能落户。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社区给居民的福利待遇很高,前些年,社区多次出现以结婚形式让女方落户社区的情况,因此社区规定,凡女方嫁入社区,双方婚姻必须维持最低3年的期限后,才能考虑允许其落户。
社区福利高落户受制约
连日来,记者从即墨、城阳、胶南等郊区调查了解到,随着郊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邻海富裕社区或村庄经济情况越来越好,土地愈加值钱,社区或村庄给居民的福利待遇也越来越高,不少社区对外来人员落户实行限制,各自制定相关的村规民约。城阳街道一社区居委会人员称,城阳区所制定的村规民约都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居民公示。而即墨几个富裕村的村委会人员也称,他们是在全村人同意的情况下制定的户籍村规。
部分社区嫁入嫁出双向管理
记者就此采访了城阳流亭街道一社区,工作人员说,对于嫁入本社区的女方,按照要求必须给予落户,但对于本社区出嫁的女方要区别对待。工作人员举例说,本社区女方出嫁到区范围以内的其他社区,原则上要求户籍必须迁出,但若女方对象户籍是区以外其他地方的,女方可以不迁出户籍,这又分两种情况,如果婚后双方在城阳定居工作,社区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女方原则可以保留社区户籍,其子女也可落户并享受社区待遇;但如果双方婚后在外地定居工作的,即使保留社区户籍,本人及其子女也不享受社区福利待遇。(记者 王涛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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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了解到,为限制外来人员户籍随便进入,不少社区也出台相关约定。记者采访一些社区了解到,比如,部分社区女方一旦出嫁,户籍必须迁出,还有一些社区,女方出嫁后,即使保留户籍也不享受社区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