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出台了《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 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针对目前资本市场日益发展完善,自然人转让股权日益频繁的现实,经过长期调研,并且总结各单位征管经验的基础上推出的,实行普遍登记、链条式管理、动态管理和综合协作管理原则。对所辖企业逐户建立自然人股东明细登记,详细记录其自然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住所、投资资额、投资方式、投资币种、投资时间等内容,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动态监控企业自然人股东及其股权变动情况。同时,密切关注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通过税务登记及变更登记、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交换等渠道取得企业自然人股东变动及其股权转让信息,及时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变更)表,加强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动态管理。 该《办法》的出台,必将对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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