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下午3时,济宁人郭良平在莱西市南京路一处网点楼顶上准备铺沥青时,被距离网点不足1米的高压电击伤,这已是此处高压线第三次伤人。因高压线与网点间的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此前受伤的两人分别状告莱西市城建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获赔。记者昨日采访莱西市城建局、供电公司,两家单位均表示尚不知情。
打扫楼面突遭电击
昨日下午,记者在莱西市人民医院见到了受伤的郭良平。
郭良平仍在昏迷中,面部、胸部、腿部和右脚均有黑色或紫色的伤痕。据郭良平的工友介绍,他俩是济宁人,2年前来到莱西专门修理漏水的屋顶。当天下午3时,他和郭良平受雇去莱西市南京路的一家网点铺沥青。事发时,他在楼下,郭良平在楼顶上清扫楼面。一名过路人发现郭良平被电击,赶紧拨打了120、119,消防队员赶到后,把郭良平救下来,郭良平随后被送到莱西市人民医院,但一直处于昏迷之中。医生告诉记者,目前郭良平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高压线紧挨网点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事故现场莱西市南京路。记者曾在2006年来此采访过,同样是一起高压电伤人的事故。郭良平的出事地点和2006年发生事故的地点距离不足百米,此处跟2006年比并无太大变化,高压线距离网点房的距离依然不足1米。
“周围居民都知道这里有危险,从来不去那个位置,那地方至少发生3次事故了,高压线距离民房这么近,不出事就怪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从来没见人来整改过,不知道还要伤多少人。”一名当地居民告诉记者。
两单位都在说“程序”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莱西市供电公司孟经理。当记者询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起事故时,他告诉记者,是城建局批准建的网点不符合规划,跟供电公司无关,前两起事故法院都判了,跟供电公司无关。记者询问为什么不设一个提醒标志呢?“电线上能挂牌子吗?居民网点是私宅,我们无权设警示标志。”孟经理说。记者又询问:“那就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吗?”孟经理回答说:“这是程序问题。”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莱西市城建局李局长,他表示对郭良平的事,他还不知道。当记者询问已经发生3起事故了为什么还没有整改时,李局长告诉记者,按照程序已经申请挪移高压线了。(栾思奇 原野 摄影报道)
事故回顾
●2004年3月21日,莱西市院上镇礼格庄村民崔封华在莱西市南京路一处网点房房顶干活时,被此处的高压电击伤。经法医鉴定,崔封华右脚踝关节功能丧失,属于六级伤残,颅骨外露属于八级伤残,左足三趾缺失属于八级伤残。事后,崔封华得知高压线应与小区保持防护距离,于是将莱西市供电公司、莱西市城乡建设局和中小企业发展局作为被告告上法庭,后获赔10余万元。
●2006年10月8日,莱西市一家太阳能安装公司的史姓男员工在莱西市南京路一处网点上安装太阳能时,被高压电击穿右手,左脚大拇指被烧出洞。后该员工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