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迅速将预防工作落实到抗震救灾之中。据了解,成都市各基层检察院纷纷派员深入民政、商务、财政、卫生、教育、建设、房管等部门,密切联系当地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及时介入赈灾钱物集中的部位和关乎公共安全的领域,全力开展各项预防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成都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有关捐赠和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检察建议已有17条被相关部门采纳。
规范捐赠接收程序
赈灾工作全面展开以后,成都市郫县、金堂、锦江等地检察院深入捐赠工作一线,了解掌握当地捐赠和救灾款物的接收程序、管理制度、支配审批流程,并针对前期出现的多头管理、多方接收捐赠、保管捐赠款物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检察建议,要求建立健全赈灾款物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使用效率和公开透明程度,力保赈灾款物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这些建议受到相关部门的欢迎、重视和采纳。
郫县检察院针对该县部分小区自发设置捐赠点的情况,建议当地民政部门及时取缔并派员对各小区已接受的捐赠款进行清点,补开收据;对捐赠物品由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民政部门采纳了该建议,于当日晚开始将捐赠详情交由郫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连续滚动播出,并同时公布郫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此外,该院还帮助民政部门规范救灾物资的发放,建议并一同帮助设计了《郫县民政局接收抗震救灾物资收条》、《郫县民政局发放抗震救灾物资清单》。
在新都区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共同监督和推动下,该区慈善总会对5000元以上的大额捐款,均在《新都资讯》上公布;红十字会接受的捐款,也一律在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捐款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
强化医疗救助环节的预防
地震发生后,成都市数家医院被指定为收治灾区伤员的专门医院,社会各界对其捐赠了大量的医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为了确保资金物资的使用安全,成都市检察机关强化了对医疗救助环节的预防。
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及时跟进预防工作,建议辖区的成都市第六医院制定了救灾物资专门接收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上级划拨和社会捐赠物资,分类造册登记,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单独与社会捐赠接洽,避免挪用、截留、私分、贪污等行为的发生。该院还采取巡回提示、反复告诫等方式对款物管理、财务、采购等敏感部位和关键人员开展预警提示。同时,该院还建议医院通过电视、广告栏等途径公示抗震救灾医用物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和监督。
金牛区检察院密切关注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在青城后山、银厂沟等重灾区和天回镇“都江堰灾民安置点”、凤凰山机场、客运站等地对防疫、消毒杀菌工作情况和水质监测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提出三项检察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配发等环节加强监督,防止吃回扣、虚开发票贪污救灾款问题发生;对配发给各社区的药品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这些专用药品非法流入经营性药店;加强对防疫人员工作责任心教育和法纪教育,严防因渎职失职行为造成大规模流行性疾病暴发。
向重点人群发出廉政提醒
成都市检察机关将经手和管理赈灾款物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工作人员列为预防教育重点人群,向其发出廉政提醒,要求其加强自律,自觉防范职务犯罪。
近日,锦江区检察院在得知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在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准备向灾区紧急调运15万吨中央储备粮支持抗震救灾后,及时通过电话联系,了解该公司下属各中央直属粮库的受损情况,并多次提出预警提示,希望该公司在紧急调运储备粮支援抗震救灾的同时,严格遵守中央储备粮调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接受预警,强化管理,向地震灾区紧急调拨了大量中央储备粮,有效支援了灾区抗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