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板:一公司发现本公司职员A在外成立了一家同类性质的公司,并使用了本公司大部分资料、信息。问:A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公司如要追究A的责任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张金海律师:首先要看这个职员的身份是否是公司高管,再者是看使用的资料和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如果是高管人员,可根据公司法148条和149条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他不是高管人员,要看他是否侵犯了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法追究其责任。你公司最好对这个职员的在外公司的注册和经营情况进行取证,另外对本公司的规定和对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中寻找有利证据。
留言板:您好!我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经理,目前公司正在确定下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遇到了两个问题:一是董事代表谁的利益;二是谁有权提名下届董事会候选人。为此,各方股东展开了提名权的争夺。请问我国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
张金海律师:董事代表公司的利益,也间接代表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的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权提名下届董事会候选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网友l7788090:我和一台湾人想合作办公司,我的出资比对方少,但对方不想做法人,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做公司法人吗?
张金海律师:可以。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总经理都可以成为法定代表人。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规定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一定是股东,更不一定是大股东。
留言板:我丈夫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股份占公司股份的40%。今年8月,我丈夫因病去世。我是其唯一继承人,我能否主张继承他在公司中的股东资格?
张金海律师:根据公司法第76条规定,除非章程另有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留言板:您好!我们是某美容美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属于特殊经营行业。由于公司业务范围很窄,公司注册资金有闲赋,我们几位股东正琢磨着将一部分钱投资建立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如何办理?
张金海律师:公司可以进行再投资。如果注册资本金过大,也可以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减资手续。
留言板:您好!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按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记载,投资者为两个集体企业。实际上这两个企业均未投资,当时他们提供资金完成验资后,我公司马上将资金还给了他们;公司启动资金是由我个人筹集投入的,现在我遇到的问题是:从工商登记资料看,我公司的股东是两个集体企业,实际上这两个股东与我公司从未有任何关系,我还想吸纳其他投资,不知如何办理?
张金海律师:看来两个集体企业是名义股东,或者是抽逃投资的股东。建议你说服这两个集体企业将股权转让给你,使你成为股东,然后再办理增资扩股。
留言板:我与另几家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最近,因股东之间业务发展方向意见不统一,我想退出这家有限责任公司。请问,我可以撤回我的投资吗?
张金海律师:股东不可以撤回投资,但是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也可以在法定条件下解散公司。另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减资。
留言板:您好!我经营着一家小小的食品公司,经常与某知名快餐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今年该快餐有限公司老板胡某找到我,提出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希望两家公司能合并。合并后,如果我直接参加经营按岗位领工资,另我作为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年终分红。我不知道公司合并都有哪些形式?都要经过哪些步骤?
张金海律师: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你这个情况看来只能是被吸收合并。需要经过审计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确定你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签订合并协议后应该经过双方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留言板:我公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将股份转让与第三方(非股东),企业精减,第三方收购职工股权,但采取的是分期付款的方式(一年半内还清),并且要求马上签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中并没有对第三方是否执行协议担保和其它有效约束其方法,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有效手段来保证其履行协议?股权转让是否应一次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退股? 事情较急,能否较快回复,万分感谢!
张金海律师:股权转让是一种合同行为,必须取得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一致合意。你作为转让方,如果条件不符合你的要求,包括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不符合你的要求,都可以拒绝转让。但你不可以因此要求退股。
留言板: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的股东中,有一人的股份占到全公司股份的50%多。他利用自己在公司的影响力,使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将公司一批新进的原料,低价卖给了另一家公司。这侵害了我的权益,但股东大会已通过了,不知我还有没有办法阻止这项决议的执行?
张金海律师:如果你认为股东会决议内容侵犯了公司利益,间接侵犯了你的利益,你可以在60日内到法院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如果法院不予撤销,则不能阻止决议的执行。
留言板:您好!2000我与好友王某某、张某某共同投资100万元开了一贸易公司。我投资30万元,占30%股份,由于我是小股东,加上我又是某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没有时间直接参与经营,我们三方约定由王某出任总经理即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财务负责人,张某、王某直接从事公司经营管理,我则按投资比例年终分红。可是,8年过去了我没有分得一分红利,我发现公司财务让王某、张某完全控制,他们合谋做假帐把利润全部做没有了。我做为股东怎么办?我想清算解散公司,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张金海律师:作为股东,你首先应该搞清楚公司的经营状况。你有知情权,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财务资料,也可以查阅帐册。如果公司不予配合,你可以提起诉讼。在你搞清楚公司经营状况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主张你的利润分配权。如果公司一直亏损,你可以要求解散公司或者转让股权。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可以按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网友智慧小慧:您好!我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电脑公司,由于经营思路不同几个朋友经常争吵。我想与其这样下去还不如散伙。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是否要经过有关清算程序?
张金海律师:根据公司法第181条,公司可以因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而解散。针对你的情况,你们可以协商股权转让,意见不同的股东把股权转让给意见相同的股东,使公司能够继续存续经营。如果不能,也可以股东会决议解散。
根据公司法184条规定,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15日内进行清算。
留言板:张先生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因为需要有股东参与,所以,与好友王某达成口头协议,由王某顶头,但是张先生出资及管理,两年后,可以更名的时候,再由王某归还其名下股份。现在时间一过,王某却翻脸拒不归还,并且要求享有股东的一切权益,请问,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张某应该如何拿回自己的股份?
张金海律师:本案中关键的问题是证据。如果张先生不能证明口头协议的内容属实,则王某的要求将得到支持。反之,如果张先生能够证明王某名下的出资都是张先生的,则可以要求王某归还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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