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莱西马连庄镇上柳铁矿塌方事故教训
我市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本报讯 日前,青岛富强投资有限公司莱西市马连庄镇上柳铁矿区在探矿施工中发生塌方事故,原废弃露天矿坑中的尾矿砂倒灌井巷,3名矿工被困井下。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副市长吴经建均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迅速组织力量抢救,严防次生事故发生,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立即着手事故调查,并对全市小铁矿以及非煤矿山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发生事故。
为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煤矿山特别是地下探采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我市近期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具体要求是:
停产整顿,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地下探(采)矿矿山企业要全部立即停产整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制定自查计划,进行自查自纠。检查重点:一是爆破、通风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二是矿山职工登记和上下井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三是矿山各项图纸等技术资料填绘和档案管理情况;四是探(采)矿区域地表水、老空水、勘探孔、尾矿库对矿井影响情况;五是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编修、演练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情况;六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七是顶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矿山企业要认真自查自纠,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使职工掌握必要的救护知识和技能,强化采掘、爆破、通风、提升、尾矿库运营等安全管理。自查自纠结束后,经当地安监局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黄金矿山企业报青岛市安监局复查批准,各级安监部门要逐矿核实自查自纠情况,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立即行动,依法做好违法违规探采矿山的规范和关闭工作。各区、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法探(采)矿等违法违规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探(采)矿山坚决依法关闭;对取得探(采)矿权未经设计审查批准擅自探采的矿山,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嫌以探代采、以建代采或者采矿证、探矿证多证范围相接、井巷位置所处矿区范围不明的要进行实测,提交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和测量报告,界定性质,限期办理手续;一个探采项目有多个实际控制人的,要核实合作或合伙关系,明确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禁止非法分包转包;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坚决关闭。进一步规范矿山爆炸物品管理,手续不齐全的,一律停止炸药供应。
加快进度,依法做好尾矿库安全整治工作。各区市安监、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要按照《青岛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打击非法探采矿专项行动,加快工作进度,摸清底数,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特别是矿体头顶库,加强已关闭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实施尾矿库软件管理,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有效监控尾矿库运行。
突出宣传,切实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区、市政府要充分利用舆论、媒体、会议、检查等多种方式方法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7〕122号)的集中宣传活动,使各部门、各企业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限上报事故情况,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违反法规的,按照上限严肃处理。
吸取教训,迅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安全检查。涉矿各区、市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在前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实施联合执法,对辖区非煤矿山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