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沃尔得半年英语免费学
·五个“保镖”护驾 用卡安全无忧
·教师节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半价了
住在青岛>政策法规> 正文
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山东实施建筑节能认定制 未认定工程严禁交付

青岛新闻网  2007-09-12 05:10:36  青岛日报

 

       山东实施建筑节能评审认定制度 未经评审认定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据新华社济南9月11日电 山东省建设厅日前制定了《山东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200万吨标准煤,节地21.6万亩,减排二氧化碳5852万吨、二氧化硫44万吨的总体目标。

       方案提出,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实现A级性能认定的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比例达到35%以上。积极推进商品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实施建筑节能评审
认定制度,未经节能评审认定的工程不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准交付使用。

       自2008年始,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及住宅品质状况表等文件中载明节能措施、耗能量等信息。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进行建筑节能能效专项测评,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对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供热(制冷)系统效率、单位建筑面积耗热量指标、实际节能效果等予以测评,规范和引导能效测评标识行为,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评估认证制度。

页面功能   】【新闻爆料】【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沃尔得半年英语免费学
· 五个“保镖”护驾 用卡安全无忧
· 教师节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半价了
· 百安居金秋家装盛会火爆登场
· 赴美国、澳大利亚留学快速路
· 北方国贸新婚时尚购物节满180送120
· 华人品牌垄断茶饮料市场
· 海信以技术形象诠释中国制造
· 南开大学MBA研究生班招生
· 海信M618 商务手机也时尚
· 在职研究生13期班9月16日开学
· 海尔TT系列解决热水器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