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保障性的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不再仅仅建在一些位置较偏的地区,普通商品房要与其他商品房配建,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加方便的生活环境。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随着保障住房建设的推进,我市在土地供应方面的思路更加成熟。 不再局限在个别区 据了解,以前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已建经济适用住房多集中在李沧区,由于交通、生活习惯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 根据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提供的资料,今年以来,已供应普通商品房用地17宗,其中,市南区2宗,市北区5宗,四方区7宗,李沧区3宗。 普商房商品房一起建 在普通商品房建设初期,其项目的确定与原来的经济适用房一样,都是建立独立的小区。今年以来,我市调整了思路,采取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配套建设的方式,一方面保障了普商房的建设区位,另一方面,对于开发商来说,也可以通过商品房的开发获取相应的利润,激发其参与普商房建设的积极性。 据了解,由于普通商品房采取的是“竞地价、限房价”的方式,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受到限制,部分开发商参加普商房建设的热情不高。今年出让的土地中,多数是普通商品房和商品房、商业设施等配套建设,其中,四流南路9至13号项目中,商品房和普商房的建筑面积分别为69667平方米和52426平方米;宜昌路1号,是商业设施和普商房配建;吴石支路17号商品房和普商房的建筑面积分别为19748平方米和11452平方米,海岸路2号还配套有大型的幼儿园和商业服务设施,开平路30号也是配建项目。 社区居住更和谐 以前,由于保障性住房集中分布在某一区域,或某一收入阶层的人群集中居住在一起,容易在居住者的心理上产生一定的影响,今年开始实施的商品房和保障房配套建设举措,将使社区的居住更加和谐。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曾提出“穷人”“富人”分区居住的言论,受到了舆论谴责,但如果在城市的规划中,人为地将保障性住房单独建设,难免会形成不同收入阶层的群体在不同区域集中居住的现实,这不利于城市的管理和社会的和谐,“不患贫,患不公。”不公平造成的差距最易造成人的心理失衡。 我市保障房供地方面的新思路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商品房与普商房的配建,在心理上消除了“分区居住”带来的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