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青岛小港湾旧城改造从规划开始就备受市民关注,随着居民拆迁安置办法的确定,从今天开始,第一批小港湾居民动迁将正式拉开序幕。首批近400户居民将在3月18日至4月17日期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搬迁腾房。
首批拆迁涉及400户
记者昨从市
北区政府了解到,小港湾规划改造范围北起六号码头路、南至市北区行政区界、东至冠县路、西至海边所围合的区域,整个改造区域的居民拆迁工作将分为几期完成。此次拆迁范围为,东起冠县路、西至邱县路、南至朝阳路、北至惠民路所围合的两个街坊区域。具体范围为朝阳路1号至5号(单号)、邱县路33号至71号(单号)、惠民路35号至35号甲、冠县路48号至82号(双号)、平阴路2号至12号(双号)、平阴路12号甲,涉及居居近400户。随后,其他区域的拆迁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上半年全部结束。
以房屋补偿方式为主
市北区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港湾旧城改造工程实施后,小港湾将彻底告别窄屋陋巷,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也将得到改善,经过前期的筹备运作,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改造建设条件已经成熟。对居民最为关心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工作人员解释说,小港湾旧城改造工程拆迁补偿采取房屋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两种方式。房源以就地新建房屋为主,异地其他房屋为辅。房型有5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等多种套型,供居民在拆迁安置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同时,对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特困低保户,拆迁人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妥善安置。
协议签订时限一个月
据悉,此前小港湾改造工程从去年6月份开始实施非住宅拆迁补偿,目前已基本完成,共计可腾空土地334.1亩,占整个改造区域580亩的57.6%。小港湾旧城改造工程居民拆迁安置工作共涉及4807户居民,一期拆迁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确定后,范围内涉及的近400户被拆迁人需在今天至4月17日一个月内,到市北区邱县路73号现场拆迁办公室办理有关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记者 于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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