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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海英 绘
■晒衣绳的官司
法院立案庭里,七旬的田老太拿着起诉书状告邻居欺负人。起诉书是老人自己手写的,用大字号写了满满4张纸。说起事情经过
,老人气得颤抖起来,手里的诉状跟着哗啦啦作响。
3天前,老太的楼上邻居晾晒衣服,衣服没拧干就上了晾衣绳,水滴到了田老太家院里。正生气的时候,衣服从绳上掉了下来,田老太捡起来顺手丢进垃圾箱。楼上邻居下来质问,你一言我一语,邻居说了些难听的话。田老太气得状告邻居,要求邻居赔1块钱,当是赔偿名誉损失。
为了一口气打官司,“秋菊”的做法曾被人称颂,但当案子终结,不少当事人大呼“不划算”。昨天,在市北区法院召开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中,法官介绍,民事案件中,两成能在社区解决,不必闹上法庭。
■一件小事十年官司
邻居家自来水管漏水淹了宋先生的大衣柜,1996年,宋先生和邻居打起官司。市南法院很快作出判决,邻居赔偿100元。宋先生觉得不公平,自己大衣橱应该值300多元,被水泡过就不能用了,邻居应该赔偿全部损失。这之后,宋先生开始了“马拉松”诉讼,二审法院改判、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二次提出再审,二次被驳回。
2006年年底,宋先生终于走完了所有的司法程序,结果与一审完全一致。而这10年里,宋先生和邻居的积怨日深,楼上楼下不但不说话,有时候楼上还故意制造噪音,楼下故意在楼梯上堆放垃圾。最受伤的是宋先生的老伴,61岁的她因为终日生气得了病,老人时常无故破口大骂,被诊断为轻度精神分裂。
■一元钱官司该不该打
“近几年有不少当事人打一元钱官司,为了争口气打官司,这种行为还被人们当作有骨气的典型,其实仔细算来,当事人并没有得到实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一场官司打下来走完一审、二审程序,经历最短半年的时间,当事人就算赢得官司,有时候获得的赔偿数额还不够付律师费、诉讼费。打完官司还可能拿不到钱,要再申请执行,往往把双方都弄得筋疲力尽。打官司的费用加上耗费的时间、精力远不如直接在社区接受调解划算。
■调解调解和为贵
市北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雷对调解工作大加赞赏,他向记者介绍说,近两年来,市北区法院力推人民调解员制度,民事审判第五庭辖区内的民事案件下降了20%以上。不少案件完全可以在社区调解,不用上法院。这样对法院来说,法官可以腾出精力办理其他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可以节约诉讼成本。
(记者 赵 黎) 司海英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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