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3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山东省首次就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为防止高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及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等问题,该办法规定,房屋面积必须限定在55平米到85平米之间。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只能是无房户,或是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户,而且,其家庭人均 另外,根据相关条款,该办法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将退出历史舞台。(记者 袁成本 吴怡) 相关链接:《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