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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柳妮)
日前,市国税稽查局对新华锦集团山东海润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偷税行为依法作出税务处理,追回出口退税款1.29万元,追缴增值税26.83万元,罚款1.7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调查,2005年6月,该公司从河北大营镇皮货市场采购
了一批兔皮花和兔皮褥子用于出口,该公司业务员以支付发票金额2%的开票费为条件让对方王某以鄂托克前旗利发羊绒裘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其虚开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货物于2005年6月13日报关出口后,该公司当月申报出口退税,于11月份收到退税款1.29万元。
该公司于2004年3月至2005年12月期间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样品发往国外,这些样品未报关,未申报出口退税,在收到国外客户样品款时,未作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1.85万元;该公司于2005年11~12月期间分三次向客户出售进口废纸,价税合计171.97万元,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确认收入实现,少缴增值税24.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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