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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初小燕)
近日,市物价局、市邮政局转发关于适当调整邮政基本资费的通知,我市自11月15日起,适当调整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100克本埠1.2元、外埠2.0元不变。明信片
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
两部门强调,邮政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营业场所张贴资费调整公告和有关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和用户的监督。对于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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