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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青岛新闻网  2006-12-12 17:53:28 青岛晚报

 

  酒后驾车处罚标准

  我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了酒后驾车的新罚款标准,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营运机动车者罚款500元,记6分,并且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营运机动车者罚款2000元,交警部门将约束其醒酒
,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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