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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太原、青岛、烟台、呼和浩特、包头地区供应商的一封信
天津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与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致太原、青岛、烟台、呼和浩特、包头地区供应商的一封信
尊敬的供应商朋友: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简称美特好)与天津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简称家世界)根据各自战略发展的需要,经过友好协商,于2006年11月15日签订正式转让协议,将家世界在下述地区的子公司及所辖8家门店转让给美特好,具体明细如下:
青岛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3025店;3063店);
烟台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3040店);彩云路分公司(3044店);
太原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3039店;3045店);
呼和浩特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3057店);
包头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3058店);
目前,美特好与家世界正就上述公司转移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及细节安排,对供应商的付款计划也正在商议过程中,整个交接工作预计1个月内完成。国家商务部发布的关于《供应商零售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60天内支付供应商货款,据此,美特好和家世界郑重承诺:双方交接确认完毕,上述门店的供应商应付货款经三方确认后,供应商将与美特好签署新的合作合同,签署后
60天内全部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应付货款。对于选择不再合作的供应商,确认货款将在60天内结算付清。
美特好和家世界历来注重商业信誉,注重与供应商的长期良好合作。美特好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积极秉承晋商“诚信”的传统文化,始终坚持“善待厂商”的核心理念,视广大厂商为价值链上最重要的一环。美特好将严格履行对上述地区供应商的承诺,认真做好交接后经双方确认的货款的支付工作。
美特好和家世界真诚地希望广大供应商能够一如既往地配合上述地区公司和门店的交接工作。美特好也希望上述地区的广大供应商继续与美特好合作,创造双赢的供应价值链,切实实现“善待厂商、善待顾客、善待员工”的3个善待理念,共同开创消费者、供应商和商家共同美好的未来。
祝愿各位供应商生意繁荣、事业兴旺!
天津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购并组长(财务副总裁) 购并组长(集团营运副总裁)
王洋 陈春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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