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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带黑尾上路即被罚 7辆机动车当场被罚50元

青岛新闻网  2006-11-17 04:38:15 青岛早报

 

  汽车带“黑尾”上路车主接50元罚单

  早报讯 今后,拖着“黑尾巴”的汽车一旦上路,经环保部门检测尾气超标,将面临50元罚款。昨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四方交警支队和四方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路检组在我市交通要道展开突查,7辆
机动车因尾气超标被当场处罚50元。市民发现尾气超标车可以拨打12369举报。(王磊江 柳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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