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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青岛市即墨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部分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告,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院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强制执行。在此,本院郑重告诫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
义务。对于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对抗、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本院将采取严厉的执行和制裁措施。
序号 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标的(万元) 法院联系电话
1 尹典省 7 87562615
2 即墨市北安办事处北林村委 杨双贤 6 87562612
3 俞纯欣 20 87562613
4 刘德卓 4.5 87562613
5 李建山 100 87562613
6 刘杰 2.1 87562613
7 栾绍茂 2 87562613
8 仇延明 0.5 87562613
9 李世杰 3.4 87562613
10 王善庆 6 87562613
11 青岛龙泉圣地农业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6 87562613
12 青岛中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5 87562613
13 青岛联机集货柜运输有限公司 3 87562613
14 荆吉洪 3 87562612
15 祝松金 11 87562612
16 即墨市华裕机械有限公司 3 87562612
17 刘兆海 6 87562611
18 即墨市社会福利总公司 江守美 1 85762659
19 即墨市社会福利总公司 江守美 8 87562623
20 即墨市第二建筑公司 刘孝矩 5 87562659
21 青岛东阳集团公司 刘宗森 29 87562659
22 青岛青凯包装制品厂 秦爱世 7 87562628
23 李彩玲 3 87562659
24 孙宗喜 11 87562628
25 青岛宝贝佳冷食有限公司 2 87562623
26 朱作顺 0.7 87562623
27 青岛金马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8756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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