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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昨天,青岛市文明办发布了《青岛市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公约依据《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制定,要求市民不饲养35种禁养犬种,及时注射相关疫苗及体检,不进入禁犬区域及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市民携
犬外出要及时处理排泄物,避免犬叫扰民,若发生犬只咬人时,主人应主动承担责任等等。《公约》还首次提出主人要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不虐待、遗弃犬。市文明办希望养犬市民以此公约作为文明养狗行为准则。
公约内容如下:
1.不饲养35种烈性犬种,以及体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烈性犬;2.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及时为犬只注射相关疫苗并进行常规体检;3.外出遛犬一定要由主人牵领,并为犬束犬链、佩戴免疫标志,不携犬进入禁犬区域和电梯、餐厅、酒店、商场、影剧院、公交车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4.主人携犬外出时,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类排泄物,保持社区环境卫生;5.要保持睦邻友好,避免犬叫扰民,侵扰他人生活;6.因犬类管理不善而引发纠纷或者伤人时,主人要以积极合作的态度进行处置,主动承担必要的经济和法律责任;7.善待犬只,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不虐待犬、不遗弃犬,一旦发生因搬迁而不得不遗弃养犬的情况,须提前为犬寻找到可靠的新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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