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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赔引出首例官司

青岛新闻网  2006-09-21 15:27:26 青岛晚报

 

  拒赔引出首例官司

  12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在不在保险拒赔之列?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从青岛保监会了解到今年年初刚刚审理的一起12分司机保险拒赔案件。北京一职员杨某驾驶捷达车
发生交通事故,为此支出车辆维修费用32000元和公路护栏维修费用11200元。事后,杨某向太平洋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认为杨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其驾驶员积分已满12分,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不属于赔偿责任范围,拒绝理赔,最后起诉到法院。经法院终审判决,满分司机杨某并未被交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驾驶资格,因而他仍有驾驶资质,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但是,一些驾驶员疑问: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随时可能被交警部门查扣驾驶证,或因不参加学习被吊销、注销驾驶证,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事故后会给予赔付吗?(记者 曹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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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满分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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