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话题二:
醉酒不能上车咋回家?
条例中规定五类情况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营运服务:前往目的地所经道路无法行驶;携带物品超大、超重或者可能污损车辆;携带宠物;精神病患者无人监护,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不告知目的地。条例还特别规定,乘客要求
驶离市区或夜间到偏僻地区的,出租汽车女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营运服务。
这些法规保护下的“拒载”也引起了市民的争议。市民陈先生提出,条例中规定“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情况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营运服务”,这有些不太人性化。比如啤酒节期间和朋友到啤酒城喝酒,开车回来肯定违反交通规则,玩得晚了公交车已经停运了,如果出租车再拒载,狂欢后的市民怎么回家呢?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则提出,如果驾驶员不能在法规保护下拒载酗酒的乘客,就应该用法规保护驾驶员在车子被呕吐物污染时得到赔偿。
一名市民发邮件提建议说,出租车拒载超大超重物品应有具体标准,否则不利于执行。另外,对车辆有污损的拒载应分情况,如为了抢救受伤的人员就不能拒载。建议对拒载的司机查实三次以上,就要吊销执照或停运半年,以净化行业风气,打造青岛的文明形象。他说,好的风气来自严格的管理和严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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