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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路要有保护意识

青岛新闻网  2006-09-02 04:59:55 青岛早报

 

  ■交警部门:行路要有保护意识

  在处罚行人交通违法上,有一些行人有抵触行为,民警在处罚上多少有些难度。“有的行人对交通违法感觉无所谓,还有人觉得车辆不敢撞行人,怎么走都可以。”一位在香港中路执勤的交警向记者总结出了违法行人的两种心理。

  “很多
行人过马路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一些年轻人,这种心理要不得。”昨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宋新会认为,过马路不是小事,尤其在现在我市车辆已经突破120万辆,行人作为弱者,在过马路时更应该有保护意识,这种保护意识就是要遵守法规,文明行路。

  记者陈勇赵健鹏通讯员周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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