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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车加满油后就超载? 货车司机遭遇“怪车”

青岛新闻网  2006-08-30 17:37:24 齐鲁晚报

 

  最近,齐河县的路良杰等车主遭遇了怪事,买回家的货车加满油后就超过了核实的“总质量”,一拉货就挨罚。虽然手续齐全、车也好好的,但他们都不敢上路了。

  2004年,路良杰买了一辆轻型货车搞运输,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买车却买来一堆麻烦。按行驶证上的记录信息,
路良杰买的车是某知名品牌轻型普通货车。该车核定载质量为0.795吨,车货总质量为2.48吨。路良杰说,按行驶证可拉到0.795吨。但实际上,空车就达2.06吨,拉上0.795吨的货,车货总重达2.855吨,一过磅超0.375吨。路良杰告诉记者,买车以来光被罚款就达6次,两年多罚款都快4000元啦。路良杰说:“原来查得松,一般没事,现在不行了,只要被查到就会被罚。”

  路良杰的遭遇并非只此一例,记者采访了解到,在齐河有一批这样的“怪车”。齐河钟鼎包装厂就曾有一辆类似的货车。该车驾驶员柴庆金告诉记者,他那辆车加上油重2.06吨,行驶证上“总质量”为2.045吨,核定载质量0.98吨,空车就超重。

  8月28日下午5点多,记者赶到德州交警支队求证。该支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调出国家发改委有关公告后告诉记者,交警部门没权力改动车的数据,这些车出厂时都随车带有合格证等证件,他们把这些技术参数输进去,只要国家发改委允许上户口的,电脑就会自动给打出来相关手续。这位负责人建议这些车主咨询生产厂家。

  据悉,路良杰等人都先后找到当初的经销商。但这些经销商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称其销售的车辆是经国家许可生产的,消费者应该找厂方解决。

  山东交通学院专家陈勇分析认为,路良杰等遭遇的这种货车估计是变相的“大吨小标”车。几年前,不少厂家为了争抢客源,尽量将车辆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压低,以迎合消费者想逃避养路费的心理。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有关部门加大了对超载的处罚力度,所以这种问题就凸显出来了。陈勇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厂家核定的车辆技术指标进行重新核定,给汽车一个准确身份,以避免类似的尴尬事再发生。(记者 高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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