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敛财亿元认罪金额为何仅三百余万检察官揭秘新型腐败案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泸州市原市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理文成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起涉及金额近亿元的特大贪污案,历时两年审理,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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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一手操纵“承建”“开发” 在被检查官提审时,文成弟矢口否认自己存在任何经济问题,对于改制时自己购买新公司80%股份及购买铺面的巨额资金来源,文成弟声称是自己带着徒弟四处包工程挣的钱。
文成弟称,他早年还在当泥瓦匠的时候就收了一个徒弟李某,李某后来承包了泸州市江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三处(以下简称三处),从自己手里包了大量工程,挣了不少钱。自己买股份和铺面的钱,就是这个徒弟给的。
文成弟后来供认:徒弟承包的“三处”真正的老板就是自己,徒弟只是挂了一个经理的名替自己打工,按自己的意图办事,所以“三处”挣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来路是正的。文成弟无奈之下又交代出市江阳房屋建筑安装公司第七处(以下简称七处)也是自己承包的,只不过是以自己当时还在读书的儿子的名义承包的。他把市政工程主要发包给“三处”承建,把土地主要转让给“七处”开发,其实都是由自己来一手操控经营。栽倒在370万赃款前
一笔奇怪的资金流向引起了查账组的注意:泸州市国土局建房,却向“三处”去购回土地使用权,于2000年8月向“三处”支付了370万元土地转让金。按理说国土局的钱应该付给开发公司才对,为什么付给了“三处”呢?
原来,当年国土局欲收回和其相连的“看守所侧”这块地建房,遂派人与开发公司联系。但文成弟称,他们想要的那块地早已抵付给了“三处”,所以国土局就只能从“三处”购回该地使用权。
后来,李某按照文成弟的嘱咐到国土局收了370万元土地转让金后,立即将其中的350万元转到了以文成弟儿子名义登记的志祥公司账上。
李某的供述和检察干警查获的证据,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锁链,完全印证了文成弟采用调包计把国土局支付的收回“看守所侧”这块地的370万元土地转让金全部贪污的事实。
徐显忠检察官查证核实,文成弟采用各种手段非法敛财共计九千多万元,其中铺面就有一百四十多套,分布在4条街上。然而让文成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的犯罪金额,却只是他采用调包计贪污的国土局支付的370万元土地转让金。
灭新型腐败须求变
贪污受贿是重罪,处罚极严,风险又大,所以这种传统的捞钱方式,聪明过人的文成弟不屑为之,他以硕大的胃口创新了一种更贪婪而风险却小得多的捞钱方式。
可以想象,如果文成弟不去贪污那370万元公款,只以自己给自己发包工程承建、转让土地开发的方式捞钱,尽管他非法敛财近亿元,却最多只能领罪7年有期徒刑甚至根本就判不了刑。这样的追究结果,对于这类新型犯罪是缺乏威慑力的。
随着我国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贪污腐败分子也在钻法律的空子,“改革创新”捞钱的方式方法,以逃避打击。因此惩腐肃贪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应变求变,与时俱进。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