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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8月18日讯(记者 范俐鑫
实习生张海宁)省卫生厅今天发布信息,我省将对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进行监测,并确定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城市将在12小时以内及时上报。
据悉,我省是乙脑流行区,60年代发病率曾高
达50/10万以上。1986年我省将乙脑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此后报告病例逐年减少,近年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下。
省卫生厅要求,省内如果发现乙脑病例,应按照网络直报要求尽快报告,城市必须在12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此外,为开展乙脑的综合监测研究工作,我省首次设立济南市历城区、淄博市淄川区等6个监测点为省级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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