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性建设应强化领导干部道德建设 刘小利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模范地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常修为
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作出表率。”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领导干部道德实质上是一种榜样道德,这种榜样道德能够通过领导干部自身的道德风貌和道德形象,扩散和辐射到全党、全社会,在党的先进性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应该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那么,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呢? 一、完善道德体系,规范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科学的道德体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力图要达到的目标,也是人们解决社会道德问题时自觉遵从的依据,是科学理论转向科学实践的中介环节。只有构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先进性要求相一致、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和与干部道德建设实际相协调的,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有机统一的系统完整的领导干部道德体系,才能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为他们指明努力的方向,使领导干部最真实的道德价值得以体现。
完善的领导干部道德体系,有方针原则作为它的核心和灵魂,有规范准则作为它的基本框架和基础设施,有评价标准作为它的现实体现,有载体手段、纵横网络作为它的配套措施;应从观念体系、规范体系和评价体系三个层面来构建。在以上基础上建立的领导干部道德体系必须是完整的而不是支离破碎的;是系统的而不是顾此失彼的;是高度概括的而不是杂乱无章、逻辑混乱的;是开放发展的而不是自我封闭、永恒不变的。
二、强化道德教育,提高领导干部道德素质。对领导干部进行道德教育,首先必须特别注意其强烈的实践性。这里讲的实践包括三个方面涵义:一是对领导干部个体进行的道德教育必须适合先进性建设的客观情况和客观要求,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使道德教育与先进性建设同步推进。二是必须注意引导受教育的领导干部个体按照先进性的要求,身体力行,努力践履应尽的道德义务。三是道德教育者必须首先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忠实实践者,党的先进性的身体力行者。其次,对领导干部进行道德教育,必须准确把握道德教育的基本任务。领导干部道德教育的任务不只是要使领导干部一般地懂得善恶、是非、荣辱,而是要使道德原则和规范深入到他们的内心,使领导干部个体掌握必要的道德知识,形成相应的道德情感,磨练他们的道德意志,最终使道德要求化作领导干部的内在要求和自觉愿望,转化为领导干部个体的道德品质,凝结成领导干部个体的道德人格。道德教育要完成这个任务和达到这个目的,既要进行塑造教育,又要进行转化教育。前者是按照党员先进性要求,从正面教育领导干部个体,以形成相应的道德品质;后者则是指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不道德的行为加以疏导,使之转化,以符合先进性的要求。
三、坚持道德修养,塑造领导干部良好形象。道德修养作为个体道德活动的一种最高形式,在提高领导干部个体道德品质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领导干部如何进行道德修养呢?参加进步的、革命的、先进的社会实践是领导干部个体进行道德修养的基本途径,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则是道德修养的基本方式。其中,领导干部自重,突出表现在认清责任、实践宗旨、慎用权力上下功夫;自省,突出表现在党性修养、言行一致、坚持“慎独”上下功夫;自警,突出表现在廉洁自律、防微杜渐、拒腐防变上下功夫;自励,突出表现在对工作极端负责、对同志对人民极端热忱、艰苦奋斗、求实创新上下功夫。“四自”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道德修养的基本保证,既管政治上的大事,也管工作生活中的小事,是把党的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重要方法。
四、加强制度约束,确保道德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制度约束,具有三层相互联系的特殊涵义:一是领导干部道德法律化。二是领导干部道德政策化。三是领导干部道德法律化和政策化的制度管理和制度约束。为了真正使领导干部道德法律化、政策化得以落实,还必须要有强大的实施机构,要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和制度约束。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对执法犯法、徇私舞弊者,予以严惩。当某些领导干部不能将自己的行为控制在道德所允许的范围,发生各种违背先进性要求的不道德行为时,道德惩戒是绝对必要,并且也是绝对合理的。
当然,我们强调道德法律化和道德政策化是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必要手段,并不等于说要将覆盖领导生活各个领域的道德全部法律化和政策化。这既不必要,也不可能。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就其性质来说,可以区分为“应当”与“不应当”两大类型。一般而言,最需要和最适宜于法律化和政策化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是“不应当型”规范。某些“应当型”规范也可以法律化和政策化,但不宜过多。否则,不仅会取消人们的道德自由空间,而且还会使践履道德只是出于“无奈”和“必须”,或某种“利益驱动”,这样,美德便不再成其为美德了。
五、重视道德评价,形成去恶扬善的良好氛围。道德评价是领导干部道德原则和规范发挥作用的杠杆。人们道德评价的能力,道德评价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标志着领导干部道德原则、规范被人们接受的程度。社会道德评价的强弱,往往成为整个社会领导干部道德水平的试金石。
对领导干部进行道德评价,首先,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领导干部品德测评体系,使领导干部根据这一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党员群众根据这一指标体系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组织部门根据这一指标体系对领导干部作出综合评定,并把这个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以形成用人问题上的正确导向。其次,要开辟群众监督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使群众的道德评价对领导干部形成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促使他们在行使职权时,提高警惕,洁身自好。再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荡浊扬清和对社会道德的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品德高尚者得到足够的赞扬和褒奖,品德低下者受到有力谴责和讨伐的强大的舆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