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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压房产泡沫 济南市商品房将全部上网销售

青岛新闻网  2006-08-03 17:18:35 大众日报

 

  ■凡不通过网络申请、申报的,不予办理相关许可事项,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合同需从网上联机打印。

  ■凡有违反诚信承诺以及有不良销售行为的,将予以曝光,并载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停止其销售行为。

  大众日报讯(记者 晁明春) 商品房交易信息不对称、不良开发商囤
积炒房现象将在济南得到有效治理。记者2日从济南市建设主管部门了解到,济南市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网络管理和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的有关规定已于8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后济南市的新建商品房将全部实行网上销售,期房预售、现房买卖及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等房地产开发管理业务均在网上进行。

  记者在济南市建委下发的文件中看到,本市市区内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长清区规划区域内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预(销)售审批和商品房销售,均须登录市建委的官方网站济南建设网()或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房地产开发与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进行。

  规定要求,开发商申请商品房预售及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先通过网上房地产管理系统填报商品房项目相关信息,并根据申请事项向市政府审批大厅建委审批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市建委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申请后,通过管理系统复核商品房项目信息填报情况,进行网上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通过建委网站网上楼市栏目,即时公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主要内容,商品房拟销售平均价格等信息。

  按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就可销售的房屋协商拟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文本网上提交。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

  目前在售的楼盘也须入网销售。在售楼盘申请入网时,开发商必须提供楼盘已售、未售部分的详细清单列表。

  凡不通过网络申请、申报的,不予办理相关许可事项,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合同需从网上联机打印。济南市将以此为基础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体系,凡有违反诚信承诺以及有不良销售行为的,将予以网上曝光,并载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停止其销售行为。济南市建委有关人士称,推行商品房网上销售,可防范开发商无证售房、一房多售、重复抵押、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保证商品房销售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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