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黄页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汽车频道 > 车界资讯 > 正文  
 
公安机关着手建立公路客运“黑名单”制度

青岛新闻网  2006-07-22 14:25:3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专电(记者徐京跃、陈菲)记者20日从公安部获悉,为切实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公安机关将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向交通运管部门通报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车辆和驾驶人;一年内有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当年不得再驾驶客运车辆;对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2年内不得驾驶长途客运车辆。

  据介绍,公安部于5月中旬部署开展了全国范围的公路客运车辆集中排查工作。截至7月10日第一阶段排查工作结束,各地公安机关基本掌握了公路客运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营线路等基本情况,共排查出公路客运企业13772家,发现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客运企业并书面督促整改1935家;排查出9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701865辆;排查出9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966836人,发现记满12分驾驶人并督促其参加安全教育、考试12444人,占排查总人数的1.3%,发现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运输等交通违法记录驾驶人5854人,并全部向其所在客运企业发出《调整驾驶人建议书》。

  公安部要求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有关省(区、市)公安机关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监察、安监、交通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页面功能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一经销商收钱不给车 消费者谨防低价团购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青岛啤酒节“青春偶像”投票
· "海尔电脑"电子竞技足球赛圆满落幕
· 新托福 New Toefl iBT登陆青岛
· 为何选择天津大学MBA班?
· 青岛啤酒“我是冠军”大赛启动
· 五色土-投资收益7% 借款仅需三五天
· 成功创业在青岛高级技校
· 岛城最大的外语培训基地—赛思
· 缤纷度假游,超值玩个够!
· 对外经贸大学MBA第九班开始招生
· 市经贸委大连理工软件工程硕士热招
· 纯净征婚交友网-齐鲁情缘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