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由市慈善总会、市总工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资助我市困难家庭大学生行动开始申报,按照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06年联合助学工作方案》规定,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申报条件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按国家统招计
划被本、专科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资助标准为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
市慈善总会申办程序
市慈善总会实行限名额资助,全市共资助145名学生,其中七区各10名,五市各15名,范围要求必须是在职职工的家庭子女。申报办法为:在8月24日前,携带《特困证》、《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市)慈善机构(筹委会)领取《青岛市慈善救助特困高考新生推荐表》,经所在区(市)慈善机构审核同意后报送市慈善总会审批。咨询电话:82106059。
“寒窗基金”申请方法
由青岛早报倡导建立的“寒窗基金”,资助对象可于7月31日到毕业学校填写《青岛市资助困难家庭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并将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及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送到所在毕业学校,然后逐级申报,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咨询电话:82751002。
市总工会救助范围
市总工会救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的要求为,二级档案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由各市直工会资助,三级档案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由企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资助。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上报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各单位工会于8月31日前,持职工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特困证》或《帮扶证》及复印件、职工子女高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高考成绩单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一办理领取助学金。咨询电话:84869005。(顾琰琰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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