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旅游时谈好住三星级酒店,却被拉到较远的没有任何星级的招待所,游客提出异议,导游竟自行开车“逃走”,撇下37名游客于户外。昨天,阿俊向记者讲述了这段“寒心之旅”。阿俊等37名同学是中山大学MBA2004春季甲班的学生。今年6月16日,他们和广东省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参加深圳二天游,合同签订后,即
支付了团费共13446元。旅行开始后,却发生了一连“闹心事”。
阿俊说,他们坐的车子根本不是事前安排好的,走到半路就坏了,光修车就花了近1个小时。17日当晚8点左右到了深圳小梅沙,旅游车却把他们拉到一个招待所,“签合同时旅行社明确承诺17日晚安排入住深圳小梅沙大酒店,怎么换成没有任何星级的招待所呢?差别也太大了。”游客们顿时傻了眼,要求导游小姐按合约办事。她却说:“你们旅行社给的钱根本就不够住在小梅沙大酒店。”
阿俊请导游出示导游证,她没有。双方争执不下,更没料到的是,导游小姐竟然开着车走了,撇下37名游客于户外。阿俊一遍遍给她打电话,但一直是关机状态。
旅游结束,阿俊等人向旅行社投诉,并向对方提出赔偿。
记者随后采访了当事一方某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刘先生,他承认“导游”小姐无证上岗,擅自离开旅游团是违约,旅行社向游客进行了书面道歉,但对游客提出的赔偿金额不能认同。刘先生说,旅行社和华侨城某旅行社北方营业部是合作关系,所以才把这个团交由他们接待。“他们私自把游客安排到没有星级的酒店是擅自作的决定,可能想蒙混游客,但没想到游客会大闹起来。”
据悉,由于游客和旅行社对赔偿没有达成一致,双方还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