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日前,市南区法院与工会组织联手,用1个多小时调解成功了一起伤残职工社会保险金纠纷“难案”;前不久,四方区法院与区总工
会共同努力,顺利调处了有关职工养老补贴的8起劳动争议案件;5月中旬,胶南法院委托当地工会组织参与调解,一次性成功调处了涉及农民工的12起劳动争议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日前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在通报这些案例的同时指出,这些劳资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得益于我市探索实施的法院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新模式。
针对当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较多和案件类型日趋复杂的实际情况,我市法院和工会组织积极探索调解新机制。各法院从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出发,规范了委托调解的程序,确定了专门的合议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市总工会和有关工会组织确定人员专职做法院委托的调解事项;对双方当事人在工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审查后确认其效力。
这一新的调解模式运行以来,我市法院与工会组织注重运用“多元化”调解举措:对当事人进行有关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形成正确、理性的纠纷解决观念,促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工会组织进行调解;建立与劳动仲裁部门的联系制度;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事项,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保障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就调解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定期到有关单位讲评,促进企业与职工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据了解,自今年3月份实施法院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新模式以来,市南、市北、四方、胶南四个基层法院共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3件,已成功调解结案30件。(本报记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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