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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前妻私吞财产偷车泄愤 离婚后再次起诉法院驳回

青岛新闻网  2006-07-06 01:38:49 青岛早报

 

    夫妻离婚后,妻子董某将两人的房子以50万元左右的价格卖掉了,钱款两人协商分享。可是,丈夫黄某却意外发现房子被卖了70万元左右。前妻为什么隐瞒这20万元,是不是前妻想独吞?

    2000年,黄某与董某离婚。2004年,在黄某不了解具体情况的前提下,董某将两人共有的房子以
50万元左右的价格卖掉了。得知房子被卖掉,黄某到房产部门去查询房屋交易的档案。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档案上显示房子是以70万元左右的价格被卖掉的。

    2004年7月15日,气愤的黄某到市北区一处居民院中,将前妻停放在院内的轿车盗走,并把它藏到了李沧区。董某发现后立刻报警。5天后,警方将黄某抓获。经查实,黄某盗窃的车辆价值10万余元。

    警方和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房子确实只被卖了50万元左右,但为了帮助买房人拿到更多的购房贷款,双方协商后虚构了购房价格,将价格虚抬到7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公安部门已将此案移送至市北区检察院。本报记者

    案例链接

    荀某和苏某原为夫妻,去年9月,双方在崂山区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并对财产作出了分割。双方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同意协议书的各项安排,没有其他意见。可离婚后,荀某发现苏某有两万多元的公积金没有分割,因此又将苏某起诉到法院。

    崂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荀某未举证证明离婚时存在被告隐藏、转移住房公积金的事实,也未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诉讼请求。徐乃斌于顺

    律师说法

    前妻做法不违法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认为,虽然前妻董某的购房合同中存在虚假成分,有欺诈的嫌疑,但这些贷款早晚都要本金加利息归还银行,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所以前妻董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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